介绍: 一、仰拱开挖 (1)隧道开挖断面的中线、高程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隧道不应欠挖。当围岩完整、石质坚硬时,方允许岩石个别突出部分(每1 m2不大于0.1 m2)侵入衬砌,整体式衬砌应小于10cm,其他衬砌不应大于5cm。拱脚和墙脚以上1m内断面严禁欠挖。 (3)隧底开挖底部高程应符合设计要求。隧底范围岩石局部突出每平方米内不应大于0.1m2,侵入断面不应大于5cm。 (4)隧底地质情况应满足设计要求,基地内无积水浮渣。 (5)当隧底进行加固处理时,应符合设计要求。 (6)水沟应与边墙基础同时开挖,且一次成型。边墙基础高程应符合设计要求。 (7)隧底轮廓符合设计要求,隧底允许最大平均超挖值为10cm。 二、拱底支护 三、绑扎钢筋 (1)钢筋进场应按批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屈服强度、抗拉强度和伸长率)和工艺性能(冷弯)试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3013)和《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等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以同牌号、同炉罐号、同规格、同交货状态的钢筋,每60t为一批,不足60t应按一批计。每批抽检一次。 (2)钢筋品种和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 (3)钢筋的连接方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检验方法观察。 (4)钢筋接头的技术条件和外观质量应符合现行铁道部《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附录J的规定。钢筋焊接接头,应按批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闪光对焊接头尚应按批抽取试件作冷弯试验,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5)钢筋的加工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未提出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受拉热轧光圆钢筋的末端应作180°弯钩,其弯曲直径不得小于钢筋直径的2.5倍,钩端应留有不小于钢筋直径3倍的直线段。(2)受拉热轧光圆和带肋钢筋的末端,当设计要求采用直角形弯钩时,直钩的弯曲直径dm不得小于钢筋直径的5倍,钩端应留有不小于钢筋直径3倍的直线段。(3)弯起钢筋应弯成平滑的曲线,其弯曲半径不得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光圆钢筋)或12倍(带肋钢筋)。(4)用光圆钢筋制成的箍筋,其末端应作不小于90°的弯钩,有抗震等特殊要求的结构应作135°或180°的弯钩;弯钩的弯曲直径应大于受力钢筋直径,且不得小于箍筋直径的2.5倍;弯钩端直线段的长度,一般结构不得小于箍筋直径的5倍,有抗震等特殊要求的结构,不得小于箍筋直径的10倍。 (6)安装及保护层厚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设计要求和下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