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二、术语和定义 (一)危险源:指可能导致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损害的潜在的不安全因素。 (二)火灾:是指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 (三)机械伤害:是指机械设备运动或静止部件、工具、加工工件直接与人体接触引起的挤压、碰撞、冲击、剪切、卷入、绞绕、甩出、切割、切断、刺扎等伤害,不包括车辆、起重机械引起的伤害。 (四)应急预案:又称应急计划,是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降低事故损失而预先制定的计划或方案。 (五)应急准备: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组织准备和应急保障。 (六)应急响应:事故发生后,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 (七)应急救援: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消除、减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大或恶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动。 (八)应急恢复:事故的影响得到初步控制后,为使生产、工作、生活和生态环境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动。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项目部范围发生或可能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火灾事故、机械伤害事故。交通等其他安全生产事故主要通过项目部内部力量实施应急救援。 四、应急体系 应急体系是项目部开展应急救援管理工作的基础。由组织体制、运作机制、法制基础和应急保障四个部分构成。 (一)组织体制 1、管理机构:项目部经理室、总工室、一处、二处、试验室、材料室、机械处、财务室。 2、功能部门:项目部消防保卫、通信设备、财务资产等职能部门。 3、现场应急指挥: ⑴ 突发一般安全生产事故后,事故单位可独立完成应急处置工作的,现场指挥者由事故单位的负责人担任。 ⑵ 突发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后,需调派应急专业组完成应急处置工作的,现场指挥者由应急专业组组长担任。 (二)运作机制 在项目经理统一领导下,由事故现场指挥者集中指挥各应急专业组和有关单位,根据本预案对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分级作出应急响应和救援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