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交底内容:一、爆破作业现场的安全组织和管理 1、爆破作业现场必须统一指挥,明确分工,有组织的进行,做到统一部署,行动一致,并与邻队密切联系,做好协调。 2、禁止吸烟,禁止将火柴、打火机与其它易燃品带入工地。 3、工地的道路要修整好,以便于工作人员行走和运输爆破材料。 4、起爆前,警戒区四周必须派设一定数量的警戒人员,警戒区内的人畜必须撤离,施工机具应妥善安置。警戒人员必须手持红旗和喊话筒(或口笛),以便显示标志和传达信号。警戒人员清场后必须及时向现场值班干部报告,在确认爆破区安全的情况下,由值班干部下达起爆命令后方能起爆。 5、装药作业的安全要求: 装药作业必须是有爆破操作合格证的爆破工担任。装炮区内,严禁吸烟点火,非装炮人员在装炮开始前,必须撤离装炮地点。装炮完毕必须检查并记录装炮个数、地点,以便起爆后核对有无瞎炮,并进行处理。 6、装填炸药应根据设计要求的炸药品种、数量、位置进行。装药要分次装入,用竹、木棍轻轻压实,严禁用铁棒等金属器具或用力压入炮孔内。炮孔内不得掉入石屑。当炮孔深度较大时,药包要用绳子吊下,或用竹、木制炮棍送入,不得直接往孔内丢药包。导爆索只许用锋利刀一次切割好。 7、装药前应事先了解当地气象预报,避免在雷雨天装药。万一遇上暴风雨或闪电打雷时,应停止装药、安装电雷管和联接电线等操作。 8、爆破孔的堵塞,应保证其质量和长度,并保护好起爆网络。堵塞材料宜用与炮孔壁摩擦力大,能结成一个整体,充填时易于密实,不漏气的材料。 9、瞎炮的处理方法和安全要求 (1)、如炮孔外的电线、导火索或导爆索或浅脚经检查性能尚好,可以重新接线起爆。当炮孔较深且用药量不太多时,可以先把上部填塞物用木制或竹制工具小心掏出,再用压力不大的水浸泡并冲洗出,并将拒爆药包的雷管销毁,或将上部炸药掏出部分后,再重新装入起爆药包起爆。 (2)、可在原炮眼四周打与之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销毁原瞎炮,但钻孔时,要避免钻头触及原孔雷管与炸药;且需注意岩层节理情况,在打眼地点不得有连通瞎炮之裂纹。 (3)、处理瞎炮时,禁止拉住电雷管的脚线,把雷管从药包内拉出;禁止把药包或带雷管的药包从炮眼内掏出;禁止把残眼底部加深扩大,再装药爆破。 (4)、处理瞎炮时,必须设立警戒区,禁止无关人员在附近做其他工作。 二、爆炸药品的运输规定 1、雷管出库用木箱上锁装运。 2、运输车辆应使用安全封闭式。 3、运输过程中车辆时速控制在20公里以内,路面不好的应减半运行。 4、严禁用摩托车和没有后车门的车辆运输。 5、运输车辆除专门的押运员外不得搭乘其他任何人员。 三、现场存放点必须有两个铁箱两个木箱,木箱装在铁箱内上锁,分别存放炸药和雷管,并派专人看管。 四、放炮时间规定在06:30—19:00,夜间不允许放炮工作。 五、当天剩余爆破器材由安全员清理数量,开火工品退料单,由爆破员退库,严禁私藏、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