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2.1 质量管理目标是确保建成后的地铁平面、纵断面线形符合设计要求,隧道结构、建筑群体位置准确,最终保证建成后的地铁工程是一条高质量、高标准的精品地铁线路。 2.2 基本质量指标 2.2.1贯通中误差:横向贯通中误差不超过±50mm;高程贯通中误差不超过±25mm。 2.2.2隧道衬砌及车站建筑物不侵入建筑限界。 2.2.3设备、管线等安装、装饰装修等均不得侵入设备限界。 2.2.4工程竣工实体必须满足相关验收规范和设计文件的要求。 3 地铁施工测量的主要内容 地铁施工测量按服务性质可分为施工控制测量、施工细部放样测量、竣工测量和变形测量等测量工作。 3.1 施工控制测量 3.1.1 地面施工平面控制测量:施工期间地面首级、二级平面控制网和高程控制网应完整、准确、可靠,并能方便施工及进一步加密地面控制点;每个井(洞)口或车站附近布设不少于三个平面控制点并作为向隧道内传递坐标和方位的联系测量依据,每个井(洞)口或车站附近布设不少于二个高程控制点并作为向隧道内传递高程的依据。 3.1.2 联系测量:明挖工程投点、定向,暗挖工程竖井投点、定向,向地下传递高程。定向测量的方法有:铅垂仪、陀螺经纬仪联合定向;联系三角形定向;导线定向测量;钻孔投点定向。传递高程测量的方法有:钢尺法;水准测量;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全站仪垂直测距。定向和传递高程测量在隧道掘进50m、100∽150m时和距贯通面150∽200m时分别进行一次,取三次测量成果的加权平均值指导隧道贯通。地下定向边不少于2条,地下近井高程点不少于2个,并加强对定向边间和高程点间的检核。 3.1.3 地下控制测量 施工控制导线测量:施工控制导线是施工导线的依据,因此必须确保施工控制导线的精度。施工控制导线在直线隧道掘进200m,曲线隧道掘进到直缓点时,必须组成施工控制导线。施工控制导线的平均边长在直线段为150m(在曲线段尽可能长并不少于60m),最远点点位横向中误差不超过±25mm。当区间长度超过1000m时,在其1/2处通过钻孔投测坐标点或加测陀螺方位角。当具备条件时,将施工控制导线布设成附合导线(网)。 地下控制水准测量:地下控制水准测量与竖井联系测量同步进行。 当贯通时,应进行贯通测量,严密平差地下平面、高程施工控制网。 3.1.4 高架线路施工控制测量:高架线路施工平面控制网应布设成起讫于地面平面控制网的附合导线(网);高架线路施工高程控制网按二等水准测量要求施测,其路线闭合差不超过±8 mm。 3.2 施工导线测量和施工水准测量 3.2.1 施工导线测量:施工导线测量必须按规范规定进行施测,并在高一级点点位准确的情况下方可布设。导线形式对于车站和高架线路应布设成附合路线,对于地下隧道起于施工控制导线,由于布设成支导线,应加强校核,并在布设新点时,应对原有的、不少于三点进行检测,有条件时也应布设成附合路线。 3.2.2施工水准测量:施工水准测量必须按规范规定进行施测,路线形式为闭合、附合路线。 3.3 施工放样 3.3.1 在进行施工放样前,应对控制点进行检测,在点位准确的情况下,方可进行施工放样,控制点的检测结果应记录在测量手簿中。 3.3.2 建筑物、构筑物的结构和装修工程放样,设备、管线安装工程放样,包括暗挖法中为施工导向,盾构机拼装、定位、姿态、纠偏和装配式衬砌的拼装等要求而进行的测量作业。要提高轴线、中线、垂直度、高程、预埋件和盾构机的姿态等的放样精度。车站装修、设备安装的放样工作,应根据线路中线(铺轨后轨道的实际中线)、轨面或铺轨控制基标进行。 3.3.3 线路中线及调整测量、限界、断面和铺轨基标测量。控制铺轨基标测设来保证轨道的线形,同时亦保证隧道的限界要求。 3.4 竣工测量 主要包括与线路相关的线路结构竣工测量、线路轨道竣工测量、装修、沿线设备竣工测量以及地下管线竣工测量等。 3.5 变形测量 包括施工阶段支护、结构工程的变形监测、施工阶段沿线环境的变形监测 (包括周边地表和建筑物监测、地下管线监测)、试运营阶段线路、结构和环境的变形监测。施工阶段的变形监测应随施工进度及时进行。 4 土建施工测量工作程序 4.1 控制测量 4.1.1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在适当的时间向测监中心进行地面控制网测量资料及现场桩点交接。 测监中心在接桩后,尽早安排和完成地面控制网检测,经审定通过后,由测监中心向业主、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发确认书。 4.1.2 测监中心向承包商交接桩。承包商接桩后,必须对所接桩点进行复测和对桩点进行保护,并于交接桩后15天以内上报复测报告,交测监中心审定。 4.1.3 承包商根据地面首级、二级网完成本标段所需的控制测量工作,并按7.2.1或7.2.2条分工上报测监中心或测量监理工程师,由测监中心或测量监理工程师分别对其进行检测。测量监理工程师应及时通知承包商检测结果、测监中心应及时通知测量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商检测结果,承包商根据检测情况安排下一步施工工序和测量工作。 4.1.4承包商的第一次施工测量必须经测监中心复测 4.2 施工放样测量 承包商测量队按照3.3施工放样测量内容进行作业,并按7.2.1或7.2.2条上报测量监理工程师或测监中心,报请测量监理工程师或测监中心进行检测时,承包商应提前一天,并说明要求测量监理工程师或测监中心到场进行检测的时间。测量监理工程师或测监中心在接到施工单位的施工放样报验单后,应首先复核施工单位的施工放样数据,在确认数据正确无误后,采用自备测量仪器设备按有关测量规范等级精度要求进行复核并出具测量抽检资料和签署复核意见。所有施工放样的复核结果必须满足精度要求、设计文件和有关施工验收规范的规定。如有特殊原因,双方提前协商解决,原则是不影响工程的施工,否则追查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测量监理工程师或测监中心应及时将复测结果通知承包商。在测量监理工程师或测监中心进行检测时,承包商有义务配合。 4.3 线路中线调整测量 承包商根据贯通测量成果,完成线路中线测量或中线点的归化改正和断面测量(如中线需变更,须经总体设计单位进行中线调整设计),并经测量监理工程师复测、审核后,上报测监中心,由测监中心进行检测。 4.4 铺轨基标测量 4.4.1 铺轨承包商测量队根据测监中心提供的地下控制导线网、水准网进行铺轨控制基标测设,测设结果上报测监中心,由测监中心进行检测。 4.4.2承包商测量队根据测监中心的检测报告,完成加密基标测量工作,并上报测量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测。 4.5 竣工测量 工程竣工后,承包商测量队应及时恢复设计,报请测量监理工程师或测监中心进行验收。测监中心负责全线的竣工测量,并于竣工时形成测量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