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交底内容: 一、基本要求: 1.对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2.进入现场人员必须使用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对各类安全防护用品和设施要进行验收记录:其中包括防护用品合格证及检测资 料等;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配备安全防护用品; 4.总包与分包单位须签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5.必须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责任制,对井架安装和拆除,竖井施工,隧道施工,混凝土施工,设备安装等各阶段的安全措施要建立审查备案制; 6.对临时用电要建立审查记录制度。(对临时用电的方案审查,电气设备测试调试及出厂合格证,接地电阻摇测:电工值班、维修,电气安全技术交底等均应记录建档); 7.现场机械设备的使用要具备机械租赁合同及安全管理协议书,并有对机组人员的安全教育记录、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岗位证书和操作证书。 二、一般规定: 1.在电力隧道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得到详细的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和完整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及设计文件并制订措施,保护地下各类管线和构筑物的安全。制订保证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管线安全的措施并经技术部门审批后方准施工; 2.雨季施工期间竖井周边必须要有良好的排水系统和设施; 3.竖井周围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人员坠落,夜间应设红色标志灯; 4.明挖土方应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按规定喷锚,放坡或加可靠支撑,并设置人员上下坡道或爬梯。开挖深度超过2m时,必须在边沿处设立防护栏杆,用密目网封闭; 5.竖井周边1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 6.降水施工时的降排水(井点)的井口,必须设牢固防护盖板或围栏和警示标志。完工后,必须将井口填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