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按下表要求执行。
中专 (不含职业中专) :
建筑学(建筑设计技术) 四年制(含高中起点三年制)毕业 5 年
建筑学(建筑设计技术) 三年制(含高中起点二年制)毕业 7 年
相近专业 四年制(含高中起点三年制)毕业 8 年
相近专业 三年制(含高中起点二年制)毕业 10 年
建筑学(建筑设计技术) 三年制成人中专毕业 8 年
相近专业 三年制成人中专毕业 10 年
大专:
建筑学(建筑设计)毕业 3 年
相近专业 毕业 4 年
本科及以上 :
建筑学 大学本科(含以上)毕业 2 年 相近专业
大学本科(含以上)毕业 3 年
(1)“相近专业”:本科及以上为城市规划、建筑工程、环境艺术;大专为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建筑装饰技术、房屋建筑工程、环境艺术;中专为建筑装饰、城镇规划、工业与民用建筑、村镇建设。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令第167号),本表本科及以上和大专的相近专业中加入了“环境艺术”。 2 、具有助理建筑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含3年)以上的人员。
2 、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 13 年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1) 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 , 完成民用建筑设计四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三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2) 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 , 完成其他类型建筑设计小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中型项目不少于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