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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2023年4月1日起实施,全文强制,废止多本规范的多个强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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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批准《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5030-2022,自2023年4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同时废止下列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

  一、《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第3.1.4、3.2.1、3.2.2、4.1.22、4.1.26(1、2)、5.1.3条(款)。

  二、《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第3.0.6、3.0.12、5.1.7、7.2.7条。

  三、《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第4.1.16、4.4.8、5.2.3、5.3.4、7.2.12条。

  四、《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12第3.0.5、4.5.1、4.5.5、4.5.6、4.5.7、4.8.1、4.9.1、5.1.6条。

  五、《坡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693-2011第3.2.10、3.2.17、3.3.12、10.2.1条。

  六、《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第3.2.2、3.5.2、3.5.3、4.2.3、4.2.4、5.2.3、5.5.2、5.6.6、5.7.2、5.7.11、6.1.3、6.3.2、6.5.1、7.2.4、7.3.4、7.3.10条。

  七、《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JGJ155-2013第3.2.3、5.1.7条。

  八、《倒置式屋面工程技术规程》JGJ230-2010第3.0.1、4.3.1、5.2.5、7.2.1条。

  九、《采光顶与金属屋面技术规程》JGJ255-2012第3.1.6、4.6.4条。

  十、《住宅室内防水工程技术规范》JGJ298-2013第4.1.2、5.2.1、5.2.4、7.3.6条。

  本规范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出版传媒有限公司出版发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2年9月27日

 

原文链接: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fdzdgknr/zfhcxjsbwj/202210/20221021_768499.html

附件下载: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pdf

文件类型: .pdf d26123061e8eca18a7e1225189457323.pdf (5.40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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