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本工程以F-G 轴线之间的东西向天井分隔形成南北两部分。南部为门诊、医疗及住院用房,地下1 层,地上12 层(含局部夹层、4 层裙楼,另有一个设备层),建筑高度56.1m;北部为体检、办公及后勤保障用房,地下1 层,半地下1 层,地面7 层(局部3/4 层),建筑高度31m。 工程的总建设规模为31650 m2。其中地下部分5987 ㎡,半地下及地上部分25663 ㎡。 本工程±0.00m 绝对标高为25.635m;基底标高在南部为-7.0m,在中部为-6.6m,在北部为-7.5m。 北部地下一层,层高4.1/5.7m;半地下夹层一层,层高3.7m;两层面积均为3427 ㎡。 在北部夹层之上建设辅楼或是周转房。辅楼为7 层局部3/4 层钢结构建筑物,建筑面积为7267 ㎡,其中一层面积1000 ㎡,层高3.6m;二层建筑面积为1266 ㎡,层高3.5m;三层建筑面积为1394 ㎡;四层建筑面积为1186 ㎡;五~七层每层建筑面积750 ㎡;三层以上各层层高均为3.6m。自一层地面起,七层部分建筑总高度为29m,三/四层部分建筑总高度为15m。如果辅楼的建造被推迟,则须在该部位建造周转房。周转房为三层建筑物,建设方案尚未明确。南部地下一层,层高5.1m,建筑面积2286 ㎡;地上裙楼部分五层(局部另有夹层),首层层高5.7m;局部夹层层高2.85m;夹层处出入院大厅局部层高6.85m;门诊大厅5-8-B-C轴线之间有高度为13.88m 的中庭;二层及三层层高均为4.0m;四层层高4.5m;设备层层高3.2m。各层面积不等,均在3300 ㎡以上。高层部分八层,层高3.7m,合计高度29.6m,每层面积1436 ㎡。屋面局部有设备层,层高为4.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