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概述 从质量、环保、职业健康安全各个环节对水下混凝土施工过程进行监控。确保水下混凝土工程符合规范要求。混凝土施工常规要求见QI7-11《混凝土作业指导书》。 2 适用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基础工程的水下混凝土施工以及为工程施工所需的、临时性工程的水下混凝土施工。 3 参照文件 3.1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3.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3.3 《水运工程混凝土施工规范》(JTJ268-96) 3.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交通部令(1999年)第4号]。 4 实施要求 4.1 施工方法 水下混凝土施工有以下几种施工方法:导管法、泵压法、吊罐法、夯击法、振捣法、袋装法。 以上施工方法适用范围为:当水深大于 1.5m 时宜采用导管法,泵压法及吊罐法;当水深小于 1.5m 时宜采用夯击法及振捣法;临时性工程可采用袋装法。本作业指导书规定了本局常用的导管法。 4.2主要设备 4.2.1 动力翻斗车:1t 动力翻斗车,运输混凝土拌和料用,数量视浇筑强度(m3/h)而定。 4.2.2 吊机:混凝土拌和料吊移用,吊重一般为 1.5t 左右,吊幅视具体情况而定,每个同时浇筑点配一台,安装模板用的吊机视情况另定。 4.2.3 吊斗:盛混凝土拌和料用,容积一般为 1t 混凝土拌和料,每个同时浇筑点配 1~2个。 4.2.4 储料斗(转料斗):起转料、储料作用。放在承料漏斗上方,底部设有紧密和完全开启的底门,其容积不小于 1.5 倍一次装运混凝土拌和料量。 每个同时浇筑点一个,储料斗固定在平台上层,使储料斗与承料漏斗间距离有 3m 左右,以便拆导管用,储料斗下接溜筒,避免混凝土料超过自落距离 2m 产生离析。 4.2.5 承料漏斗:放在顶节导管上,起承料、调节下注混凝土量作用,进口边长为 600~1200mm,进口以下为锥度35°~45°的倒锥体, 逐渐缩小至与导管尺寸相适应,其容积应满足以下要求: 导管下口埋深所需要的首批混凝土数量,同时导管内混凝土还应保持一定高度使导管内混凝土内压力与管外水压相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