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第1.0.1条 为了确保本电站JH/C1标右岸土建及金属结构安装工程碾压混凝土高质量、高速度地施工,强化项目施工管理,使之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达到一流的施工水平,特制定本工法。 第1.0.2条 本工法以合同文件和《水工碾压混凝土施工规范》(DL/T 5112-2000)及某勘测设计研究院设计文件为依据,结合现场施工技术条件、施工设备的具体情况以及结合三峡工程碾压混凝土围堰施工进行编制。 第1.0.3条 所有参加碾压混凝土施工、管理的单位和人员,都必须执行本工法,不得违反。 第二章 原材料及其管理 第2.0.1条 碾压混凝土所使用原材料的品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文件所规定的技术要求。 第2.0.2条 水泥采用42.5#普通硅酸盐水泥,质量符合《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99标准,由业主统供,项目部机电物资部负责接收。 第2.0.3条 粉煤灰采用Ⅱ级粉煤灰,根据合同规定由业主供货,质量符合《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GBJ146-90、《水工混凝土掺粉煤灰技术规范》DL/T5055-1996、《水工混凝土硅粉品质标准暂行规定》(水规总院、水电总公司1992年3月)要求;机电物资部负责接收。 第2.0.4条 砂石骨料由心滩天然沙砾料场提供,XX施工单位心滩砂石骨料项目部生产,机电物资部及拌和厂负责接收、使用。 第2.0.5条 外加剂质量符合《水工混凝土外加剂技术规程》DL/T5100-99、《高强高性能混凝土用矿物外加剂》GB/T18736-2002要求,按照外加剂配置规程配置,由机电物资部根据技术部提供的技术要求进行采购、供应,拌和队负责接收、配置、使用。 第2.0.6条 水泥、粉煤灰的接运储管方面责任。 技术部:负责每年(月)定期向业主、监理申报下年(月)的材料需用量计划。 机电物资部: 1、根据混凝土施工进度实施情况负责与业主物资公司联系催促供货,以保障供应。当水泥、粉煤灰出现供货紧张或即将缺货时,及时报告项目部。 2、在每批水泥、粉煤灰进场时,会同业主、拌和厂进行过磅验收,牵头办理供、管、用三方交接手续,负责收取业主物资部或厂家报送的材质检验报告单送试验室,及时通知试验室取样试验。凡报送材质检验单或不符合供应标准者,不得接收。 拌和厂: 1、负责不同厂家生产的水泥和粉煤灰按不同批号分别存罐,严禁混罐,并按规定输送使用。 2、负责每天将罐中的存量向工程部和拌和楼报告一次,以便《生产日报》公布和领导掌握。 第2.0.7条 心滩砂石骨料项目部对供应的材料数量、质量和级配平衡负责: 1、严格控制砂、石骨料的含水量,必须保证砂子退水时间,拌和时含水量不大于6%。 2、成品砂堆应按先后次序分别存堆和使用。需要更换砂子使用料堆时,由质安部确定。 3、天然砂子FM控制在2.0~3.0之间,其含泥量(d≤0.08mm的颗粒)含量应不大于5%。使用细度模数小于2.0的天然砂,必须经过试验论证。 4、砂料堆场排水沟等部位,必须保证排水畅通,以免明水流入运输皮带或料仓。 第2.0.8条 拌和楼对外加剂的配置和使用负责,严格按照试验室签发的《外加剂配料通知单》配置外加剂,使用时搅拌均匀。并定期校正计量器具,保证计量准确。 第2.0.9条 试验室负责对各种原材料的性能和技术指标检验或抽检,并将各项检测结果汇入月报表中报送项目部。当检验结果出现异常时,必须及时报质安部,由质安部会同施工部、技术部处理。严重异常时报总工程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