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结合辽宁省河道防洪工程建设与管理的实践,就如何保证防洪工程建设的质量进行了论述,并对防洪工程建设与工程管理的关系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防洪工程建设与管理 辽宁省
1辽宁省河道防洪工程建设与管理概况辽宁省境内河流众多,流域面积在100km2以上的河流392条,其中流域面积在5000 km2以上的大型河流有17条,辽河、浑河、太子河、绕阳河、大辽河、大凌河及鸭绿江是省负责管理的七条主要江河;流域面积在1000~5000 km2的中型河流有31条;流域面积在1000 km2以下的小型河流344条。
“七五”期间,我省对辽河干流进行了全面治理,使防洪标准恢复到20~30年一遇;“八五”期间对太子河进行了全面整治,使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九五”期间,对浑河、大辽河进行了全面治理,使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目前绕阳河工程也已开工,整治后防洪标准可以达到50年一遇。这些防洪除涝工程的建成,使我省基本形成了以控制大工程管理论文江大河为重点的防洪保障体系,对抗御洪涝灾害,保障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了巨大作用。特别是辽河河系防洪工程构筑成了我省中部地区防洪保障体系,在我省的防汛工作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20年来,各级河道管理单位和从事河道管理的广大职工,大力加强工程的建设管理,努力提高科技水平,使河道整治工程的质量、效益不断提高。
全省河道管理工程技术人员不断探索,研究和引进,推广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使科学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获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的土工织物护岸技术,获得省科技进步三等奖的护岸工程冰上施工技术,已在全省河道治理维修中广泛应用。堤防隐患探测、高压旋喷灌浆、液压开槽埋膜防渗、机织模袋护岸等设备和技术方面,在应用于堤防隐患和基础防渗处理上都取得了良好效果。建设管理工作为抗洪减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辽河整治竣工已8年有余,但工程标准、效益并没有降低。1994年辽河洪水,新民马虎山水文站洪峰流量3520 m3/s,且全河水位居高不下,持续一月有余,1995年辽河大水,马虎山水文站洪峰流量4950 m3/s,接近辽河保证流量,但千里长堤安然无恙,为沿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河道建设管理工作,确保了防洪工程标准、效益不降低,为辽河的防洪安全,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同时,我们也在河道整治工程管理工作中积累了部分经验。
2加强规划设计和建设中的质量体系管理规划、设计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工程的标准和投资规模。整治规划、初步设计一般由省水利设计院完成,本着正确处理除害与兴利、上下游左右岸、整体与局部、近情与远景等方面关系的原则;护岸工程以防洪保护为目的,充分利用已有的护岸工程作为节点,从控制主流摆动,稳定中小河床出发,确定制导线,作为控制河道平面位置的长期目标;人工修建的护岸节点外形,以曲度适当的弯道形式把河道改造成比较平顺的弯曲性河道,把河势稳定在规划整治线控制范围内。河道险工整治工程、沙基沙堤防渗工程由丙级以上设计单位根据国家批准的设计文件和项目法人下达的年度计划设计,但必须经乙级以上设计部门审核,经建设单位初审,报项目法人审批。河道险工整治工程、沙基沙堤防渗工程一般做水力冲刷、渗透、稳定计算。
项目法人、建设、监理、设计、施工、材料和设备供应等单位按照《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各自的质量管理体系,形成了相互制约、相互补充的质量管理体系。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设质量检查组,由专人负责质量规程制定、质量监督检查和总结工作;开工前,建设单位制定质量管理细则,对工程施工人员进行培训,培训重点是熟悉图纸,掌握施工规程,各建设单位要对所承担的工程质量负全部责任。质量监督机构按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开展质量监督工作。设计单位在工程施工期间,派出设计代表,参加施工和工程质量评定验收工作,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施工图作一般性修改时,需征得建设单位和设计代表同意方可变动,并报项目法人备案;较大修改,需由施工单位提出修改项目,设计部门提供设计补充(修改)通知单,经建设单位初审,报项目法人批准后实施。监理单位负责单元工程、分部工程、质量缺陷等工作监督、评定。施工单位建立自己的质量保证体系,实行三检制或二检制,设专职质检员,监督检查工程施工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对重大质量问题及时上报。
验收工作是质量管理的重要手段。整治工程验收,一般分为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年度验收(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四个阶段。验收按照《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和《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年度验收应及时进行,经验收合格的工程,才能列入完工项目并进行决算。
3建立健全建设管理体制全面推行项目法人制,使各级政府、水利部门责任、权利明确。每个五年计划开始前,由省长办公会议决定成立整治工程指挥部,整治工程指挥部的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相当于河道防洪工程建设项目法人;沿河有关市、县水利局成立相应整治工程办公室,作为项目法人现场建设管理的派出机构(即建设单位)。项目法人是项工程管理论文目建设的责任主体,对项目建设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资金管理负总责,并对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单位主要负责组织工程施工,办理工程征地及林木砍伐等手续;负责组织实施各项清障措施,完成清障任务;负责按工程投资计划落实地方配套资金;组织施工用水、用电、通讯、道路和场地平整等准备工作及必要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的建设;及时组织研究和处理建设过程中的技术、经济和管理问题,按时办理工程结算;组织编制度汛方案,落实有关安全度汛措施并上报省防办备案;按时编制和上报计划、财务、工程建设情况等统计报表;按规定做好工程验收工作;负责现场应归档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地方人民政府在河道防洪工程建设中主要负责工程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负责协调工程建设外部条件和地方有关的工程征地、清障等重大问题;负责按工程投资计划落实地方配套资金。
4建设管理法制化是保证工程效益的重要手段工程建设管理推行程序法制化,管理机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使建设全过程充满竞争活力。本着工程投资费用合理,经济效益较大的原则,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设管理按照各自的建设管理职责,严格监督检查基建程序、招标投标、建设监理、工程质量和资金管理等有关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对违反规定的要及时纠正查处。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合理划分标段,标段的划分以有利于现场管理,有利于公平竞争为原则。项目法人(建设单位)严格核验勘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资质等级,不得让无资质或资质等级不够的单位参与投标。自行组织招标和不宜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项目法人(建设单位)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工程全面实行建设监理制,项目法人(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授予监理单位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职责,保证监理单位权利和责任的统一,充分发挥监理单位的作用。在防洪工程建设中推行合同争议调解制度。建设单位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各市、县年度施工计划,报项目法人,项目法人依据设计文件和工程建设安排,编制总体项目年度施工计划,作为指令性计划下达。各建设单位在执行计划过程中,由于各种客观原因需要修改计划时,要正式提出修改计划报告,经项目法人批复后,方可调整年度计划,同时,总体项目工程计划也要做相应调整。在施工中由于各种原因影响年度计划的完成,需要结转下年度继续完成的项目,一并编制在下一年度施工计划。各建设单位要按要求及时向项目法人报告工程进展情况,实行周、月、季、年报表制度。
5定期观测、养护和岁修与综合治理相结合护岸工程大部分在水下隐蔽,其变化难于为人们所察觉,要坚持汛前重点监测,汛后水下全部测量的制度,水下测量包括施测各护岸河段横断面图,各丁坝的水下剖面图;护岸工程水上部分要根据河势变化,在上下游、左右岸适当位置布设相对固定的构筑物,观测河势变化。施测结果与上一年横断面及修建护岸时的施工图对照,经过比较分析,发现工程变化,即可在岁修中加以解决。砂基砂堤段力争在资金允许条件下,在工程建设同时布设一些观测设备,结合汛期观测,做好日常养护。
6加强工管机构建设,提高技术人员素质搞好工程建设管理主要靠基层河道管理单位,而河道单位工程技术人员的素质如何又是搞好工程管理的关键。在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推动下,河道管理单位要积极改革僵化的管理模式,在基层河道管理单位领导班子组建上改任命制为聘任制,引进竞争机制向社会公开招聘领导干部,把业务素质好、有事业心、能力强的年青同志推到领导岗位上,使基层领导班子充满生机和活力,同时对管理人员也实行招聘制,选拔政治思想好,文化素质高,责任心强的人员从事河道管理工作。并且通过有计划的业务培训,逐步使他们成为会建、会管、会观测、会分析资料的多面手,这样就能管好工程,保证工程安全,发挥工程效益。为了加强河道管理,贯彻建管并重原则,在工程建设期间,各乡(镇)都要建立独立的河道管理所,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参与工程施工和管理。河道管理人员的工资,在工程建设期间由整治工程管理费中给予一定的补助。
7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投入力度水利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是保护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力支撑,是安民兴邦的伟大事业。但是,由于水利工程,尤其是整治工程建设有周期长,投资规模大,建设过程中矛盾多,协调难,社会效益大,以社会效益为主的特点,这就要求各级领导重视整治工程,想方设法筹集建设、管理资金,除了争取省财政、省计委基建投资固定投入外,收好河道工程修建维护费,并向国家申请一部分资金,使整治工程有一个长期、稳定的资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