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水库防洪抢险事关下游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防洪抢险责任重大。通过分析和纠正防洪抢险中的常见错误观念,浅述了水库防洪抢险中必须注意的几个问题。
关键词:水库;防洪;抢险
水库防洪抢险事关下游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防洪抢险责任重大。
各级政府都非常重视水库安全,由于行政首长责任制等制度的贯彻落实,水库除险加固、汛期防守和日常管理等安全保障措施得到进一步加强。但在防洪抢险中尚存在一些问题需要严格把握,归纳为以下四个方面。
1.洪水等级估计过大
每年讯期,各级政府都要召开防汛工作会议。会上水文、气象部门都要根据数据统计分析对本年的洪水作预测。倘若预测是枯水年份,部分领导也要强调有发生大洪水的可能。“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克服麻痹思想”成了一些领导教戒下级的口头禅,似乎不说就不足以说明抗大洪抢大险的决心。众所周知,洪水预防成本是与预防的洪水的大小成正比的。笔者认为,每年的防汛会应根据相关数据科学预测当年的雨情、水情、工情,研究讨论防汛工作。在防汛抢险工作中要尊重科学,事实求是,按照科学的预测制定防洪措施、准备防汛物资。不能为了强调防洪的重要性,为了表现自己,一味强调抗大洪,抢大险。不顾洪水预防成本,不进行经济比较,造成人力和物资的浪费,增加洪水预防成本,且给正常工作带来影响。
2.过多的政府防汛检查
汛期防汛检查不断,省、市、县争先恐后,纷至沓来。有各级政府的防汛检查,有各主管部门的防汛检查,有各分管抢险责任单位的防汛检查,且每一级都要进行好几次。进行必要的防汛检查是应该的,但应以工程管理单位为主。因为他们情况熟悉,针对性强,发现问题能及时处理。过多过滥的检查只能加重基层负担,疲于应付。
长此以往,也必然导致各级防汛检查流于形式而不解决实际问题。不妨让我们来看一看某单位一年来接待上级防汛检查的情况。该单位一年来接待上级防汛检查共计15次,一次检查少则三、五人,多则十几人。省级单位来防汛检查,市、县级要有人陪着;市级单位来防汛检查,县里要有人陪着;基层单位要派人陪着就更不必说。有的人对同一处险工险段一年都检查了十几次甚至更多。搞得下面应接不暇,上面下来的人也很厌倦。有的干脆坐在宾馆里听听汇报;有的则坐车走马观花地看一趟。而出现在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险工险段就是检查100遍也无人问津。试问,这样的检查又能起到多大作用?更可悲的是少数领导干部把派了多少次检查,下发了多少文件,开了多少次防汛会议,甚至防汛会开得早也作为政绩加以表功。这完全是一种不讲求实效的官僚主义工作作风。
3.机关干部职工参与抢险
为了便于指挥、责任明确,防汛期间,一般分圩堤、水库或行政区域设抢险指挥部。指挥部负责所辖范围的抢险人员、物质、车辆、船只的调度;技术指导;传递抢险信息,上报下达。指挥部人员不在于多而在于它的指挥组织能力,讲求的是效率。然而,有些领导干部认为,参与抢险的机关干部多抢险力度就大,也表明领导干部抢险的决心大,措施强。所以,抢险期间不断派出机关干部下到抢险指挥部。而派下去的人既不懂技术,又没有抢险经验,更派不上劳力。真是既不能当指挥员又不能当战斗员更不能当技术员。他们只会增加指挥部的负担,使指挥部人满为患,给本来食宿就很困难的指挥部增添新的困难。1998年某县向某乡抢险指挥部共派了5批机关干部,使指挥部人员多达几十人。这样庞大的队伍既增加了农民负担,在群众中造成不良的影响,又严重影响机关的正常工作。圩区内每个公民都有防洪抢险的义务。但参与抢险的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各尽所能,有力的出力,有物的出物,有钱的出钱。抢险是一项实实在在的工作。我们的领导干部要有务实精神,不要在工作中摆花架子,做样子。
4.投资越多险情处理效果越好
在汛期处理险情时,有些人为了表现自己的抢险决心,总是要求“不惜一切代价”。不管险情的大小,处理方法是否得当,认为物资用得越多处理效果就越好,自己的责任也越小。因此,有的把木桩打在滑动体上;有的用豆子、大米堵漏,处理泡泉;有的动用车辆处理滑坡。抢险是一门科学,也要讲求经济效益。在处理险情时大米、豆子并不会比土料、沙、石效果好。也不是所有的险情都可以用打桩或车船处理。就是需要用打桩处理的险情,木桩也要打在合理的位置上。总之,处理险情并不是耗用的物资越多效果就越好,有时甚至会适得其反。我们要把有限的抢险物资用在刀刃上。要以最小的损失取得抢险最大的胜利。
参考文献:
[1]杨昌义,阿岗水库防洪抢险引起的思考,贵州水力发电,2008.3
[2]高海静,浅谈富阳市小型水库的防汛与抢险,浙江水利科技,2009.2
[3]苏生强,大同市水旱灾害防御对策思考,山西水利,2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