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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规划编制提纲

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规划编制提纲
(2003~2020年)
前言
编制规划背景、思路和要求,规划编制的依据。
第一章    水土流失现状及治理成效
一、水土流失现状
主要包括水土流失特点、水土流失分布范围、水土流失类型、两次水土流失遥感调查成果的对比分析。
二、水土流失主要危害
三、水土流失的主要成因
四、水土保持主要成效
第二章    生态修复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一、生态修复的必要性
(一)加快水土流失防治步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
(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的要求
(三)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贯彻落实新时期治水思路的要求
(四)其它
二、生态修复的可行性
(一)自然条件可行
(二)生产方式转变,土地压力减轻
(三)经济发展,生态观念转变
(四)积累了经验,技术思路初步形成
(五)其它
第三章    探索的经验和取得的效果
一、开展的工作和成效
二、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主要做法
(二)主要经验
三、存在问题
第四章    规划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二、规划原则
主要有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尊重自然规律,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与生态建设相关工程结合等。
三、主要依据
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程、规范。
四、目标任务
2003年~2010年,用7年时间,西部地区生态修复取得突破性进展,中部地区生态环境明显改观,东部地区率先实现生态良好目标。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居环境改善。
2011年~2020年,使适宜生态修复的地方,得到有效保护和全面修复。
第五章    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分区
一、分区的原则和依据
1、以影响生态修复和植被生长的控制因素—水,作为划分修复一级类型区的主导因子。
2、依据水土保持工作分区,划分生态修复二级类型区。
3、依据区内相似性、区间差异性和社会经济条件,确定生态修复措施布局。
二、分区结果
全国划分为4个一级类型区和14个二级类型区。
一级类型区:
长白山区及东南部湿润带生态修复区;华北、东北部分及青藏高原东部半湿润带生态修复区;内蒙古高原、黄土高原、青藏高原半干旱带生态修复区;新疆大部、内蒙古西部、青藏高原西北部荒漠干旱带生态修复区。
二级类型区:
长白山黑土漫岗区、长江以北土石山区、长江以南红壤丘陵区、哈沈黑土漫岗区、北方土石山区、太(原)兰(州)以南黄土高原区、黄土高原区、西南石质山区、内蒙古高原风蚀区、太兰以南黄土高原区、青藏高原区、内陆河流域风蚀区、“三化(北)”草原区、戈壁沙漠区。
三、分区(一级类型区)概述
各类型区的分布范围与主要特点。
第六章    总体布局及近期重点
一、总体布局
各区生态修复的主要目标、主要对象和主要措施。
二、近期重点
根据水土保持生态修复的紧迫性程度,确定生态修复的重点,提出相应的生态修复对策。
第七章    技术支持
一、示范工程
二、技术推广
三、专题研究
四、监测
(一)水土保持生态修复监测的目的
(二)监测的范围和重点
(三)监测内容
1、生态修复项目区的自然条件
2、水土流失情况
3、生态修复工程建设情况
(四)监测站点的布设
第八章    投资估算和效益分析
一、估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和依据
  (一)估算编制的基本原则
1、直接费用只计补植、封禁、管护、监测、研究专题、技术支持、辅助措施、示范工程等所需费用;配套工程如综合直治理、以电代柴、牧区水利、生态调水、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生态移民、基础设施建设(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坡改梯、坡面水系、产业结构调整等)从相关工程概算中计列。
2、按照国家、地方、群众共同投入的原则。国家负责示范工程的生态修复费用,其他区域所需的费用由地方政府和受益群众共同承担。
3、投资估算采用静态分析方法计算,价格水平按2002年现行价格计算。
(二)估算的编制依据
1、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2002)《水土保持工程(估)算编制规定》。
2、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2002)《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
3、其他有关定额及参考资料。
二、估算编制的基本方法
根据国家有关水土保持工程的规程、规范、相关标准,结合本规划的具体情况进行编制。
(一)综合单价
1、示范工程
补植、封禁(育)、管护等措施的直接费用为5~10万元/km2;因示范工程需要大量的宣传、协调和抚育管护工作,费用取上限万元/km2。
2、生态修复区
封育区生态修复的费用只考虑管护费,估算为1~3万元/km2;本规划区3万元/km2。
(二)费率
1、专题研究。技术支持按直接费的0.8%计取
2、建设管理费按直接费的3.0%(含勘测设计费)计取
3、工程监理费按直接费的1.0%计取
4、水土保持监测费取0.5%
5、验收、效益评估等取直接费的1.0%
6、质量监督检测费按直接费的0.15%计列
三、投资估算
  (一)直接费用
  (二)地理费用
  (三)总费用
  (四)资金筹措
四、效益估算
按照《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SL72-94)和《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效益计算方法》(GB/T5774-1995)的规定进行预测估算。并采用2003年市场价格进行经济效益估算。
(一)基础效益
(二)经济效益
(三)生态效益
第九章    保障措施
一、政策法制
二、组织协调
三、经费筹措与管理
四、科技支撑
五、加强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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