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水电水利行业安全评价的重点
水电是我国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提供了全国1/5左右的电力供应,具有无温室气体排放、资源可再生等优点,是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绿色环保能源。
水电水利行业安全评价报告的名称,一直沿用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评价,但评价内容所涉及的专业内涵非常广泛。安全评价是水电水利建设工程立项核准的强制性条件之一,也是水电水利建设工程总体竣工验收前的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专项竣工验收的基础。水电水利建设工程安全评价分为“预评价”和“验收评价”,分别在水电水利建设工程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和工程竣工验收之前进行。
水电水利建设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预评价的对象是水电水利建设项目预可行性研究设计报告。评价范围应包含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所涉及的主要建筑物、生产设备及其工艺系统。常规水电站包括水库近坝库岸、拦河坝、溢洪道、引水系统(包括压力钢管、进水口)、发电厂房、升压站、泄水(排沙)及消能建筑、库岸边坡、有关生产和管理用房等相应生产、生活建筑物、生产设备及其工艺系统;抽水蓄能电站包括上下水库主坝、副坝、库盆、输水系统(含进出水口)、地下厂房、升压站、库岸边坡、相应有关生产和管理用房等生产、生活建筑物、生产设备及其工艺系统。
预评价以电站投产后生产运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分析、评价和所采取的对策措施为重点。同时,对枢纽工程“四通一平”、施工过程中的危害因素进行一般性分析,并提出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的原则要求。
水电水利建设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验收评价是在建设项目试生产运行正常后,通过对建设项目的设施、设备、装置实际运行状况及管理状况的安全评价,查找该建设项目投产后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验收评价的重点内容包括:建设项目落实预评价报告的安全技术措施的情况;安全设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与建设项目配套的安全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安全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建设项目法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任职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措施及应急预案;验收工作大纲中提出问题的落实情况;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专项资金的投入执行情况。
二、水电水利行业安全评价工作程序
《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工程)安全卫生评价工作管理规定》要求,水电水利安全评价机构必须熟悉水电水利行业和水电水利建设项目技术特点,并具有安全评价资质,同时是工程主体设计单位以外的安全评价机构。
(一)预评价工作程序预评价工作程序大体上可分为以下5个阶段。
1. 前期准备(评价策划)阶段接受建设单位评价委托,签定评价合同,并对安全评价合同进行评审。根据承担安全评价的内容,明确评价项目负责人,组织落实安全评价人员和技术专家,制定安全评价工作计划。同时,评价项目负责人负责组建评价项目组,进行评价项目策划和风险分析,并与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进行沟通,收集有关工程资料,进行现场危险源调查和类比工程调研,掌握工程特点和工程需求,识别和收集相关的法律、法规、资源和其他要求,完成评价项目策划等前期工作。
2. 预评价大纲编制阶段
在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上,选用适合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等,并对收集的资料进行系统分析;初步确定建设项目可能存在的危险和有害因素及危险、危害特征,初步确定评价单元、选择评价方法;安排预评价工作进度;最后,编制预评价大纲。预评价大纲包括:评价的主要依据;建设项目概况;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分析;评价方法、评价范围、评价单元的确定;安全对策措施;报告书的结构和评价工作进度安排等。
3. 预评价大纲的评审阶段
根据《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工程)安全卫生评价工作管理规定》要求,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组织有关专家对预评价大纲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编制单位对预评价大纲进行修改和完善。
4. 预评价报告的编制阶段
根据审定的预评价大纲,按计划实施预评价工作。在深入进行工程调研的基础上,对危险、有害因素和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分析,确定评价单元,选定评价方法,进行定性、定量评价,确定危险等级,提出对策措施,编制预评价报告。
5. 预评价报告书的评审和备案阶段
安全预评价报告要经过内部审查和外部评审。内部审查一般由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三级审查,由评价机构负责人签发报有关部门备案。根据《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工程)安全卫生评价工作管理规定》要求,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组织有关专家对预评价报告(送审稿)进行评审。评价报告编制单位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预评价报告(送审稿)进行修改和完善,形成预评价报告(备案稿)。经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审核通过后,由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二)验收评价工作程序
验收评价之前,一般先要编制验收评价工作大纲。验收评价工作大纲的主要内容包括:概述,项目法人、监理、设计、施工、运行等各方协作配合的主要工作,自检报告,验收评价报告内容目录,验收评价控制进度计划等。安全评价机构完成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并通过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组织有关专家评审后,应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做好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电力和贸易等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配合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三、企业在评价中应做的工作
水电水利建设工程项目法人单位,应为安全评价机构出具委托函,并在评价合同约定范围内,为评价人员现场实地踏勘提供方便,协助评价单位调研、收集有关项目枢纽区的自然环境资料和社会环境资料,提供“水电水利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报告”“水电水利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验收评价提供)以及主要附图与相关附件等。
水电水利建设工程项目法人单位,应将备案生效的预评价报告,送交工程主体设计单位、编制水电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设计报告中的“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专篇”。同时,根据预评价报告(备案稿) ,结合电站建设、运行管理实际,制订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工程所在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在条件成熟时,对备案生效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定期演练和改进。
水电水利建设工程项目法人单位,应依据审定的验收工作大纲要求,组织参建各方编制验收自检报告,并做好验收准备工作。
四、水电水利行业安全评价报告的审查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做好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电力和贸易等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和《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工程)安全卫生评价工作管理规定》《水电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办法》的规定,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负责
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工程)安全卫生预评价大纲、预评价报告、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专篇的技术审查工作和水电、风电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具体工作。
(一)预评价报告的重点审查内容
1.评价机构资质有效性及报告编制格式是否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
2.评价报告编制依据、引用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范是否准确;
3.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及重大危险源辨识是否全面且重点突出;
4.评价单元划分是否合理;
5.评价方法选用是否适当;
6.定性、定量评价及危险度(危险等级)是否准确,符合工程实际;
7.报告针对本工程工艺特点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是否具有可操作性、针对性;
8.评价结论是否正确、客观、可信;
9.预评价报告内容、附图附件是否完整、齐全。
(二)验收评价报告的重点审查内容
1.审查安全“三同时”资料的完整性,主要包括:
(1) 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预评价报告(安全预评价报告);
(2) 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等同原初步设计)、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专篇审定以后的专题报告等;
(3) 建设单位自检报告、枢纽工程专项验收报告、消防专项验收报告等;
(4) 其它与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有关的审批文件、各阶段验收报告、合同文件及图纸、技术设计文件等。
2.审查建设项目的设施、设备、装置实际情况和管理状况,查找建设项目投产后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复核其危险度,审查报告提出的安全卫生对策、措施及建议的合理可行性和针对性;
3.检查工程质量(包括设计、施工安装等)是否存在影响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的问题;
4.检查生产过程中的劳动安全卫生对策、措施是否符合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预评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原初步设计报告)中的设计专篇及其审查意见、合同文件规定的质量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
5.检查各类安全生产相关资质(资格)、检测数据资料的系统性和充分性,评价是否满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6.检查工程劳动安全卫生设施配置是否完善,运行是否符合要求,评价安全设施与有关规定、标准、规程的符合性及其确保安全生产的可行性、可靠性;
7.检查安全标志与标识配置是否齐全,使用是否符合要求;
8.检查作业环境安全卫生检验、检测和测定的数据资料是否完整并符合要求;
9.检查工程项目法人落实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人员和职责;报警、通讯联络方式;事故发生后应采取的工艺处理措施;人员紧急疏散、撤离;危险区的隔离;检测、抢险、救援及控制措施;受伤人员现场救护、医院救治;内、外部应急救援保障;预案分级响应条件;事故应急救援关闭程序;应急培训计划;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计划及改进与完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实施情况。
10.检查安全管理模式、制度的系统性和科学性,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制度等安全管理相关内容是否满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及其落实
执行情况;
11.建设项目法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任职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12.检查工程劳动安全卫生专项投资是否到位,是否做到专款专用并符合要求;
13.检查其他需要验收的内容。
五、企业如何应用安全评价报告
预评价的目的是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工程)安全卫生设施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做到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为建设项目设计、施工、监理及运行安全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在水电水利建设工程招标文件中,应根据预评价报告的要求,对承包商提出明确的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条款;水电水利建设工程项目法人单位,在水电水利建设工程施工和运行管理中实施预评价报告提出的各项对策、措施。安全验收评价报告是水电水利建设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专项竣工验收的主要技术文件,水电水利建设工程项目法人单位,应对安全验收评价报告提出的存在问题和改进建议列出整改计划,并承诺在规定日期内完成相应的整改,按安监总管二字[2005]34号文件的要求办理备案手续。同时,认真落实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施细则,做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宣传、贯彻及演练工作,切实发挥效力,确保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