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施工对环境的影响
1.1 施工对土地利用、文物景观和生态系统的影响
在工程施工期间,除工程本身占用一定的土地外,在施工中乱堆弃碴、乱修临时设施,将造成土地浪费,开挖取土或堆弃不处理,对山坡及表土搅动较大,使周围植被遭到破坏,造成水土流失,淤塞河道,施工过程中机械碾压、施工人员践踏等又会带来青苗损失等。同时,工程建设施工对地形地貌、文物景观和生态系统等都会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
1.2 施工对水质的影响
在施工中,生产生活废污水的随意排放,会使地面水受到污染,甚至污染饮用水源,影响河道下游水质。如在桥墩施工中,挖坑排水,会使水质的含泥沙量有所增加。
1.3 施工噪声的影响
水利工程开山劈地及爆破作业、路途运输土石方及其它建筑材料的载重汽车、以及建设工地的各种施工机械(例如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等)在工作时都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噪声,将对当地居民日常生活带来一定的影响。
1.4 施工对空气质量的影响
施工期间各种车辆和施工机械在行驶和作业过程中排放的大量尾气;水泥、粉煤灰、沙石土料等运输和开挖爆破产生的尘灰;运输材料过程中由于道路凹凸不平或装运过饱满等原因造成的抛洒及车辆身后真空吸力所造成的道路扬尘;施工工地装卸、堆放材料及施工过程中由于地面干燥松散由吹风所引起的风扬灰尘等。不仅会严重影响当地居民的生活及环境卫生,还能大大增加大气浮尘含量和有害成分,甚至给附近农作物带来不良影响。
1.5 施工固体废弃物、悬浮物及生活垃圾的影响
工程建设施工期间,由于种种原因,要废弃大量固体材料,如砂石料、石灰块、水泥块等,这些固体材料有相当一部分散失在施工工地周围,造成土壤污染。还有来自施工现场的土石粉粒、粉煤灰、石灰、水泥等粉状建筑材料中的悬浮物,在施工期间由于地表水的冲刷而流失,一部分沉积在工地周围土壤中,而另一部分进入当地河流中,对土壤和河水都会造成污染。
在工程施工工地,每天都有大量的施工人员工作和生活,这些施工人员每天都要产生一定量的废水、生活垃圾等,这些废物总量虽然不多,但如不及时处理也将造成土壤及环境污染。
1.6 施工对人群健康的影响,
施工区生活环境简陋,但人员复杂,流动性大,容易传播流行性传染病、地方病、自然疫源性疾病等,直接影响人群健康。
2 工程建设施工环境保护应遵循的原则
2.1工程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的原则。
水利工程施工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生态环境效益与社会经济效益协同发展原则,坚持工程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有机结合,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从过去单纯的施工管理转变为施工、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的全面管理,从过去单纯考虑工程效益转变为寻求工程效益与生态效益的最优组合。坚持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正确处理工程与人类、自然和环境保护的关系,把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减少到最小程度,保证生态系统和经济系统的相互协调和良性循环。
2.2 共生互补的原则
建立工程与自然环境和谐平等的相互关系,实现合作共存、互利互惠,相得益彰。如工程建设中的土地利用,不仅工程基础开挖的大量弃碴,需要占地堆放,工程运行的生产与生活场所,又需占地建设,若分开单独考虑,将造成土地资源的严重浪费,若综合考虑,形成共生土地利用系统,不仅可节约土地资源,而且还可节约劳力和资金。
2.3 循环再生综合利用的原则
在施工中要充分利用再生循环过程中产生的材料,运用循环再生的原则,处理施工垃圾,变废为宝,保护生态环境,创造经济效益。如利用弃碴填沟平地,既可减少工程造价,又可以增加生态效益。
2.4 合理利用主体空间的原则
主要是为了解决水利工程施工总体布置中施工区域的空间组织问题,同时统筹兼顾施工区域有关土地的合理利用、水流的有效控制、周围的最小干扰等生态环境问题,实行全面规划,科学安排,协调一致。
2.5 时程需求协调的原则
即将水利工程施工期间对环境因子量值的需求与施工期以及运行期各阶段的工程实施进行统筹兼顾,以提高工程的生产能力。如工程临时建筑物与永久建筑物的相结合,既可减少临时建筑物的投资,又可以减少土地占用和恢复费用,并且还可以提高施工进度,一举多得。
3 工程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与保护措施 要认真学习贯穿落实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加强环境保护技术知识的培训,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大力进行宣传教育,充分认识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对环境与生态可能产生的影响,牢固树立环保理念,提高生态与环境保护的意识,养成自觉维护生态环境的良好习惯,在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运行及管理的各个环节中都要注意保护生态环境。同时,采取行政、科技、经济、法律等措施,建立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明确业主、监理和施工单位的职责任务,制订工程施工期环境保护计划,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设计中确定的减免措施,不随意捕猎砍伐水生动物和野生植物,注意保护动植物资源,尽量减轻施工对原有生态环境的破坏,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与资源环境的良性循环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相协调,在造福人类的同时,保护好生态环境。
3.1工程业主单位的环境管理
工程业主要成立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在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造价中,充分考虑到环境保护因素,根据施工季节及时发布汛期防汛、旱季防尘等信息,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其主要职责包括:一是制定建设期环境保护实施规划和管理办法;二是编制招标文件和承包项目合同中的环保条款。在施工承包合同中订立专门条款,加强工程支付管理,充分利用工程支付的调节作用,强化施工期间的环保工作;三是制定环境保护工作年度计划;四是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环保工程措施的落实;五是负责协调环保和其他部门的关系,配合环保部门做好环境监测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六是编写年度环境保护工作报告及月、季、年报表;七是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培训。八是认真做好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环保项目未按要求实施完成的,不能通过验收。
3.2 施工监理的环境管理
环境监理是工程监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的有力措施,监理工程师不仅要抓好合同、进度、质量和建设资金使用的管理,还要加强环保管理,建立以总监负责制为核心的环境监理组织体系,完善各项监理制度和监理程序,落实监理具体措施,实行分工负责,对施工单位的环保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在施工准备阶段即应审查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是否满足环保要求,如有问题,应协助做好设计优化工作;在施工阶段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确定监理的主要内容,检查环保工程设计是否得以实施、质量是否达到要求;检查环保工程资金的使用是否落到实处、配合环保职能部门做好施工期间的环保检测和监督工作。此外,对于施工单位存在的造成环境严重破坏和污染的施工活动,监理工程师必须依据相关环保法规、政策规定加以严格控制,并责成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在验收阶段,提交环境监理报告,参与业主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和环保主管部门组织的环保监测验收。环境监理的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地表、地下水资源保护;二是施工区生活供水灭菌消毒的监测与检查;三是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的处理,排污口及水质监测;四是粉尘及有毒、有害气体的控制和大气监测;五是噪声污染控制和监测;六是固体废弃物的处理;七是水土流失的防治与植被恢复;八是人群健康保护;九是文物保护;十是环保设施的建设。
3.3 施工单位的环境管理与保护措施
要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针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引起的环境问题,切实加强对施工活动及施工人员的管理,严格按照施工合同中环保条款的要求,指定专人负责环保工作,根据具体的施工计划制定与工程同步的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保护措施计划,及时检查环保设施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妥善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环保问题,对施工区域外的植物、树木尽量维持原状,防止由于工程施工造成施工区附近地区的环境污染,加强开挖边坡治理,防止冲刷和水土流失。积极开展尘、毒、噪音治理,合理排放废碴、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活动给周围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改善和恢复施工区的良好环境。
施工单位应建立由项目经理领导下,生产副经理具体管理、各职能部门(工程管理部、质量安全部等)参与管理的环境保护体系。其中工程管理部负责制定项目环保措施和分项工程的环保方案,解决施工中出现的污染环境的技术问题,合理安排生产,组织各项环保技术措施的实施,减少对环境的干扰;质量安全部全面负责施工区及生活区的环境监测和保护工作,督促做好施工全过程的环境保护,加强环境监测,及时处理纠正涉及环境的有关问题,监督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积极配合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做好专项环境监督监测工作;其它各部门按其管辖范围,分别负责组织对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培训和考核,保证进场施工人员的文明和技术素质,严格执行有毒有害气体、危险物品的管理和领用制度,负责各种施工材料的节约和回收等。
a 防治水污染。根据国家水资源保护有关标准,控制进入水体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污废水浓度,对砂石骨料加工清洗、混凝土养护、化学灌浆、机械废油、施工企业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等采取处理措施,防止直接排放污染水体,保证生活饮用水卫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施与农田,施工机械检修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喷洒道路及施工场地。 b 防治对大气的污染。根据有关排放标准,采取措施消烟除尘,控制污染源,减少排放量;材料堆放应采取必要挡风措施,减少扬尘;组织好材料和土方运输,防止扬尘和材料散落造成环境污染;材料运输宜采用封闭性较好的自卸车运输或采取覆盖措施;对施工场地、材料运输及进出料场的道路应经常洒水防尘;施工机械车辆应安装尾气净化装置,各种燃油机械必须装置消烟除尘设备;砂石料加工及拌和工序必须采取防尘除尘措施;严禁在施工区焚烧会产生有毒有害或恶臭气体的物质;并加强施工机械、车辆的管理和维修保养,防止汽油、柴油、机油的泄露,减少有毒、有害气体的排放量。
c 噪声防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噪声标准,采取减噪降振措施或选用低噪弱振设备和工艺,实行施工区与居住区分离,设置隔音设施,所有进场施工车辆、机械设备的外排噪声指标参数必须符合相关环保标准,尤其在靠近生活营地和居民区施工的单位,必须合理选择和调整施工时间和机械配置,尽可能在白天进行施工,严禁晚上进行大规模施工活动,减少和避免噪声扰民,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和居民的正常生活。
d 固体废弃物处理。按照批准的弃渣规划有序地堆放和利用弃碴,防止任意倒放弃渣阻碍河、沟等水道,降低水道的行洪能力。结合造田、修路等利用弃碴,减少占用耕地、河道等;防止废弃物中有毒有害成分污染水体;采取一切措施尽可能防止运输车辆将砂石、混凝土、石碴等撒落在施工道路及工区场地上,安排专人及时进行清扫;工程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应实行袋装化,并及时清运至施工区周围较近的城镇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并做好人群健康保护工作。
e 防治疾病流行,保护人群健康。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认真做好疾病调查和防疫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减免流行性传染病、地方病、自然性疫源性疾病的发生,千方百计保护人民生命健康。
f 防治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按工程设计和合同要求合理利用土地,严格控制临时用地规模,减少或避免占用农田耕地,同时还要避免用地范围以外的耕地被机械碾压或堆放材料;临时用地在竣工后应及时复耕还田或恢复植被;进行土石方填挖和临时道路施工时,合理设置边坡的坡度,采取工程或生物防护措施,防止边坡失稳、滑坡、坍塌或水土流失;合理设置土石方填挖施工现场临时排水系统,及时疏导雨水,以减少雨水对挖填土坡坡面的冲蚀;填方坡面应及时夯实并进行边坡绿化;合理确定借土弃土位置,合理开采砂石料场,注意料场弃土弃渣分离处理;多余的土方尽量就地用来整理坡面,当不得不外运时,应该运至无自然保护价值的规定场所,弃土不得破坏或掩埋地表植物;当堆弃高度较高时不应进行护面设计并应设挡土构造物以免将来发生坍塌;尽量避免在工地内造成不必要的生态环境破坏。
在工程施工期间要合理砍伐树木,清除地表余土或其它地物,不乱砍、滥伐林木,不破坏草灌等植被,严禁在工地以外砍伐树木。施工后期及时对渣场、料场进行整治,使场地平顺,利于复耕或覆土绿化,以恢复河岸地表植被。并选择适宜本地区栽植的植物,进行生态护岸、草皮护坡,保持工程与周边生态环境的协调。在施工场地内外发现正在使用的鸟巢或动物巢穴及受保护动植物,都要妥善保护,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尽量减免工程施工对水域生态环境的影响。
g 保护好文物。地上、地下文物都归国家所有,任何单位或个人不能据为己有。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文物(或疑为文物)时,立即停止施工,采取合理的保护措施,防止移动或破坏,同时将情况立即通知业主和文物主管部门,保护好文物。
此外,环保、林业、土地、文物等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和有关法规,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加强对施工过程中的毁林占地、水土流失、噪音污染、大气污染、水质污染、景观破坏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实时监测,对于出现超标或影响环保的不良行为,及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采取补救措施,严重者应追究法律责任,共同维护好工程施工期间的生态环境,使工程充分发挥社会、经济和环境等综合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