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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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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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部位 |
管道沟槽开挖 |
施工时间 |
年 月 日至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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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沟槽开挖安全要求 交底内容: 1.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纪律. 2.土方工程开挖前编制开挖方案,并按认可后的方案进行开挖. 3.挖土中发现管道,电缆及其他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4.挖土时要注意土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缝及倾,坍可能时,人员要立即离开并及时 处理. 5.人工挖土时应由上至下,逐层挖掘,前后操作人员间距不应小于 2~3m,堆土要在 1m 以外,且高度不得超过 1.5m,严禁偷岩或在孤石下挖土,夜间应有充足的照明. 6.在基坑或深井下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严防上面土块及其物体下落砸伤头部,遇 有地下水渗出时,应把水引到集水井加以排除. 7.每日或雨后必须检查土壁及支撑稳定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继续工作,并且不得 将土和其他物件堆在支撑上,不得在支撑下行走或站立. 8.在水下作业,必须严格检查电器的接地或接零和漏电保护开关,电缆应完好,并穿 戴防护用品. 9.机械挖土,启动前应检查离合器,钢丝绳等,经空车试运转正常后再开始作业. 10.机械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升不应过猛. 11.机械不得在输电线路下工作,在输电线路一侧工作,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机械的任 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符合安全规程要求. 12.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地基上,如基础过差,应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不得将挖土机 履带与挖空的基坑平行 2m 停,驶.运土汽车不宜靠近基坑平行行驶,防止坍方翻车. 13.电缆两侧 1m 范围内应采用人工挖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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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 底 单位(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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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 受 单位(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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