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建设关乎国计民生,百年大计,质量第一,质量是水利工程的生命线,工程质量责任重于泰山。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是水利建设永恒的主题,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不断建立健全行政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监督制度,严格遵循质量监督程序,充分发挥各方责任主体的主导作用,不断探索和实践适应新时期要求的质量监督管理新模式,从而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质的目的。
一、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存在的问题
1、重工期轻质量
虽然国家反复强调“质量第一”、“质量是工程的生命线”,但是迫于工程进度的压力,少数施工单位为了避免由于工期延误引起业主提出索赔,不得不向“重进度轻质量”倾向,即在工期与质量发生冲突时,往往会是工期优先。
2、质量监督缺乏力度,作用难发挥
法律、法规不健全、不完善,执法不力,质量监督处罚可操作性不强;无检测手段,质量评定缺乏权威性;质监机构为事业或企业编制,收费标准低,财力、人力所限,工作难以深入到位;质监员专业知识水平有限,监督起采力不从心;质量管理职能交叉,责任不明,质量问题难整改,质量监督机构作用难发挥。
3、设计水平不高,质量“先天不足”
一些中小型水利工程设计、施工单位,设计、施工人员的业务水平较低,对于某些复杂的技术问题无法很好地解决。加之,有些人员有着“等、靠、要”的传统思想,进取心不强,因此相对于日益发展的技术水平来讲,他们的水平呈下降趋势。如在施工工程中遇到地质较为复杂的情况,这些人员往往拿不出合理的方案,有时甚至做出错误的决策,难于承担有一定深度的工作。
4、监督人员的综合素质与其政府质量监督的性质不相适应
质量监督机构是工程质量监管的执法机构,政府质量监督的性质是依法行政。而现有监督人员虽然技术素质较高,由于长期以来职业和认识上的习惯,往往把自己定位于技术管理角色,掌握和运用有关法律法规的水平不高、依法行政意识不强,综合素质离依法行政的要求有较大的差距。
二、保证水利工程质量的对策和建议
1、保证施工质量,加强质量管理意识
加强质量意识,实行“三检”制,在工程施工前,监理方召开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质监员及有关各工程队组长质量会议,加强质量管理意识,明确在施工过程中,每道工序必须执行“三检”制,且有公司质监部门专职质监员签字验收。然后经监理人员验收、签字认定,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如果施工单位没有进行“三检”或专职质监员签字,监理人员拒绝验收。另外,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采用巡视、平行检查、跟班旁监,随机抽查等方法,待施工单位进行“三检”后再进一步验收,彻底消灭工程中质量问题。
2、建立实物监督与行为监督并重的监督运行机制
工程质量监督必须宏观与微观并重,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行为进行抽查,对分包单位的资质进行核查,对见证取样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情况进行检查,对工程各层次验收的程序进行检查,对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的行为进行抽查,实现从单一实物监督向工程建设各方质量行为监督的延伸。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改变原来的预约式、通知式的监督检查方式,加强巡回检查和随机抽查,保证检查内容和部位能够真实反映施工的质量状况。巡查的内容、方法、程序应进行充实、完善和深化,利用先进的科技仪器和手段提高监督工作的权威性和科学性。
3、精心勘察设计,提高设计质量
勘察设计质量是决定工程建设质量的首要环节。①要遵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条例》,依法进行勘察设计,严格贯彻实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②要推行设计招标发偶然性工作,促使其提高设计资质和技术水平,将设计单位推向市场,靠竞争、信誉求发展。③要推行设计监理工作,杜绝由于设计质量低劣发生的工程质量事故。④要严格建设审批制度,工程项目开工前必须有批准的初步设计。⑤要建立、健全施工图审查制度。实施工程设计质量,第三方有效的约束和监督,防止不合格设计图纸进入施工现场。
4、提高监督人员的综合素质,保证施工质量
必须加强质量管理、监督执法的理论方面学习,从而提高监督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政治修养,不断提高工程建设管理队伍的文化素质、科技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和创新意识,使监督人员执法意识得到加强,适应当前监督工作需要。
近年来,随着国家水利建设步伐的加快,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总体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但质量问题仍然不少,质量事故时有发生。无论从近几年不断出现的水利工程重大质量事故原因分析,还是从水利工程质量客观统计数据看,我国水利工程质量存在整体水平不尽人意的状况,暴露出我国现行水利建设项目质量管理还存在问题。如何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水利工程质量是当前重要课题之一。上述是笔者通过多年的总结出来的,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