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施工招投标研究
摘 要:水利工程属公益性工程,市场经济代替计划经济,工程招投标直接影响着质量、进度、效益,为保证工程建设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必须加大工程招投标管理力度和约束机制,规范工程招投标行为。
关键词:水利工程 招标 投标
1引言
建国以来,我国水利工程建设投资渠道和管理方式发生厂巨人变化,工程建设模式更加灵活多样,施工招投标制及监理制日趋成熟并稳步推开,千程项目也不断适应市场经济。实行招投标制度的意义在于通过招投标引入竞争机制,防止垄断和地方保护主义现象,减少建设市场的行政干预,规范业主行为。近年来,水利工程建设在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过程中,取得厂突出的成绩,同时也暴露出不可忽视的问题。现在就招投标在水利工程建设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加以探讨,并提出自己的几点看法。
2存在的问题
水利工程建设,事关国计民生,工程承包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承担工程项目建设,并接受主管、计划、纪检等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从近年水利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的实际情况来看,还存在着一些较为严重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施工企业资格审查控制不严
有的地方不具备投标资格、资质的法人参加招标,地方某些领导混淆招标主体参与承包工程,导致一些虚报资质等级的挂靠企业中标。一些有资质的施工企业,只负责出资质,任入挂靠,收管理费了事,严重扰乱水利建筑工程市场,直接影响工程施工的质量。
2.2标底编制不规范,评标标准不一致
由于受地方、地域以及建设单位经费的限制,标底编制形式上未按照国家规定的预算定额编制,实际操作标底,按照当地市场情况编制,施工企业、监理、设计之间矛盾突出。
2.3工程建设市场较为混乱
工程基建程序不能认真执行,招投标行为流于形式。部分建设单位不按招投标规定选择总承包施工单位,且对分包管理不严,界限不清,在工程承发包中任意肢解工程及转包工程,层层转包现象相当严重,工程质量、工期、投资都得不到有效控制。
2.4竞争机制没有完全落实,限制投标潜在人
地方一些部门自行确定招投标资格条件,甚至不按规定进行资格审查,从而排斥厂其他有资格的合法投标潜在人,工程质量在招投标期间已埋下隐患。
2.5投标定标过程控制不严,工程交易中心运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首先,有的建设单位没有法律、合同方面的专门人才,对涉及施工招投标制的工:程经济及管理方面的、业务不熟悉,制定评标细则时考虑不够全面,招标文件编制较粗糙,特别是厂程量清单与实际出入较人,导致标底不准确,变更较多影响招投标文件的公正性。其次,由于监督机制不健全,泄露标底、串标等情况时有发生;评标力、法不完善,有待进一步研究科学合理的评标办法,同时施工企业由于自身需要,为达到中标目的,有意压低报价,采用微利标、无利标甚至亏损标,致使投标书编制缺乏规范性。
2.6由于法律、法规不健全,建设工程承发包过程中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时有发生有些建设单位利用招标权收受“回扣”,对按国家规定应实行公开招投标的项目,进行指定招标或议标,搞“暗箱”操作,选择与自己有关系的施工企业进行施工。这是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中失职、赎职行为。
3强化水利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几点浅见
施工招投标是工程建筑市场经济中的一种竞争方式,是双方当事人依法进行的经济活动,通过公平竞争择优确定中标人,是邀约和承诺的实现,能够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和竞争机制的作用。随着市场经济的完善和国家法规的健全,国家加大对水利工程施工招投标的管理力度,工程建筑市场将逐步走向有序化、规范化。为在工程招投标的具体实施过程中有章可循,把人为因素影响减到最小限度,消除不正当竞争方式和行为,真正体现竞争的公开、公平、公正,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3.1必须实行水利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
对于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为使管理机制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必须建立项目法人公司,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做到资本管理机构与营运机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科学管理。招标投标制是在建筑市场中沟通与融合投资法人责任制和工程项目总承包负责制的桥梁和枢纽。
3.2认真做好施工企业的资格预审和后审
承担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的单位,必须是经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取得水利工程施工资格证书,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为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施工单位的资格预审工作可委托政府招投标中心进行。为避免优秀施工队伍的落选,资格预审及后审可适当增加那些参加过同类工程项目并得到质量奖项的施工单位的预审及后审分数。建设单位应选择有资质且素质高、信誉好的施工企业来承担项目。
3.3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办事
招标的组织者与具体操作者要行为公正,对其工作内容要严格保密,认真编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要尽可能准确,以确定合理标底,工程定价模式要尽可能采用国际通用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统一量,放开价,工程造价要随行就市,要做好招标过程中关键时间的控制,这包括:编制招标及投标文件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评标时限与签订合同的时间等。
3.4加大监督力度,严惩违纪违规行为
各级纪检检察部门与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建立健全招投标机制,加强政府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形成强而有力的监督网络。结合水利工程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监督条例,惩处违规、违纪行为必须有震慑力,使违法、违纪者闻风丧胆,真正达到杀一警百,查处一案,震慑一片,教育一线的目的。
4结语
推进可持续发展水利,建立良好的招投标环境和机制,确保整个招投标过程受国家法律保护和约束,亢分发挥市场竞争力,强化合同管理,规范工程招投标行为,使行业战斗力和行政执法力在市场经济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