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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灌区农业综合开发水利骨干工程项目验收报告

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利骨干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03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水利部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组织验收组,于2003年10月25-27日对水利部、国家农发办2001年批复立项的山东省安丘市尚庄水库灌区农业综合开发水利骨干工程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验收组听取了安丘市有关项目单位关于尚庄水库灌区农业综合开发水利骨干工程项目建设、施工质量、资金管理、运行管护等情况的汇报,实地查看了各单项工程,审验了相关技术档案资料和资金会计帐目,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深入讨论研究。现将项目验收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 项目建设任务完成与工程质量情况
(一) 项目计划建设任务
水利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水农[2001]211号文件批复山东省安丘市尚庄水库灌区水利骨干工程项目实施计划、山东省水利厅以鲁水农字[2001]28号文件批复该工程初步设计及灌区体制改革方案。主要建设内容:(1)干支渠开挖疏浚及防渗衬砌3条,总长度24.4公里;(2)新建、改建渠系建筑物103座(其中农桥59座,进水闸、节制闸39座,倒虹吸5处);(3)新建水源工程1 处;(4)新建输水暗渠1处,长度275米;(5)新建测水量水设施7处。
(二) 工程实际完成情况
尚庄水库灌区水利骨干工程从2000年开工建设,于2002年12月底全部完成建设任务。经省、市水利、农发部门初验结果,本项目已完成的主要工程如下:(1)完成尚庄水库放水洞改建长155米及渠首启闭设备安装;(2)完成尚庄水库段干渠疏浚拓宽4000米,其中浆砌石防渗衬砌2700米、砼预制件防渗衬砌1300米;(3)完成白芬子段干渠5000米土石方开挖和浆砌石防渗;(4)完成新建洪沟河拦河闸一座4 孔及四周砼护砌工程;(5)完成金冢子段干渠16500米土石方开挖及衬砌工程,其中浆砌石防渗衬砌2500米、砼预制件防渗衬砌14000米;(6)新建、改造干渠渠系建筑物117座(其中农桥59座,进水闸、节制闸39座、倒虹吸5处、跌水14处);(7)新建测水量水设施7处。
共计完成工程量土方13.53万立米,浆砌石20.29万立米,砼1.77万立米。共完成工程总投资2454.51万元,超额完成了项目实施计划任务量。详见附表。
(三) 工程质量情况
本水利骨干工程由潍坊市水利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安丘市南水北调工程管理局作为工程项目法人单位,负责组织该工程建设。并经安丘市工程项目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该工程主要建筑物、渠道砼及浆砌石防渗和关键工程均由具有二级资质的安丘市水利建筑安装公司具体实施,土方开挖疏浚工程由受益区3 个乡镇农民投工投劳完成。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项目建设单位选派专业技术人员进驻施工现场,对工程质量进行现场监督检查。项目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和水利行业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严格控制工程施工质量,确保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经潍坊市水利局、农发办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工程质量抽查检验评定,认为已实施的干渠渠系建筑物117座、衬砌渠道25.5公里,总体工程质量为良好。 
经项目验收组现场实地查看和检验,认为已建成的放水洞、水闸及衬砌渠道等工程,输水通畅、启闭灵活、运行正常、坡面顺直、表面平整,外观质量良好,输水能力达到设计要求,总体质量是合格的。但本项目在建设期没有通过招标投标选择施工队伍,质量监督体系不够健全,同时未聘任具有资质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单位进行质量检验,也未采取监理制进行管理,因此在建设施工管理上还不够规范。
二、 投资计划完成与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一) 投资计划完成情况
水利部、国家农业开发办公室批复该项目计划总投资为2409.9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农发资金800万元,山东省、潍坊市、安丘市财政配套资金800万元,安丘市地方水利部门集资及受益乡镇农民群众自筹资金809.97万元。
安丘市政府高度重视该项目建设,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受益区群众积极性高,经过三年的项目实施,本工程已完成建设总投资2454.51万元,占计划总投资的101.8%。其中完成中央财政农发资金800万元(尚存77.19万元在安丘市财政局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下拨);山东省财政配套资金50万元;安丘市财政配套资金750万元;3 个受益乡镇农民群众投劳投物折资809.97万元(其中以劳折资149.56万元,以物折资660.41万元);超额完成投资44.54万元。在完成的这些投资中,用于主体工程投资2299.35万元,其中(1)洪沟河拦河闸149.65万元;(2)尚庄水库放水洞42.03万元;(3)尚庄水库段干渠456.08万元;(4)白芬子段干渠615.18万元;(5)金冢子段干渠1036.39万元。机电设备工程投资40.56万元。临时工程投资18.64万元。项目建设管理费、勘察设计费、科研费等其他投资95.95万元。
(二) 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该项目建设资金在使用管理过程中,能严格按照《山东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农业综合开发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在具体做法上按照县级财政报帐提款的规定程序办理,建设单位每完成一批工程后,先填工程进度审核表,由安丘市农业综合开发管理部门审核后,再根据施工单位的支出单据及工程验收单,编制报帐提款申请书,经安丘市财政局逐一审核后,拨给建设单位已完工程资金,由建设单位再将资金分拨到各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资金管理上做到了专帐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并且建设单位做到帐簿设置合理,会计核算比较规范,会计档案完整。经县审计局审计结果,未发现挤占、挪用及滞留资金等违纪现象。经项目验收组核查后,认为项目建设单位对该工程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是符合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制度健全,管理严格。
三、工程效益评价
该项目各项建设任务按计划全面完成后,灌区供水能力大大提高,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有效改善,现已基本达到了设计供水能力。渠系水利用系数由原来的0.42 提高到0.7,灌区水质得以改善,增加供水能力2060 万立米,年节约用水量1130万立米,在正常水文年份该灌区可新增灌溉面积8.12万亩,改善灌溉面积2.3 万亩。由于解决了水源和骨干工程问题,为灌区进行田间工程配套和农业种植结构调整提供了可靠保障,有利于本区域水资源的优化配置。下一阶段将通过农业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加快中低产田改造和灌区配套,预计年可新增粮食生产能力 2300 万公斤,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增加 210元,同时可解决灌区沿途6万多人的饮水困难问题。因此该工程建成后其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 
四、 工程建后管护及档案管理情况
该骨干工程建成后将移交安丘市尚庄水库管理局负责管理,但目前尚未办理正式移交手续。尚庄水库管理局现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现有管理人员15人,其中技术人员10人,经培训后可以胜任干渠运行管护工作。同时该灌区还将采取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分级管理模式,在支渠以下建立农民用水者协会进行管理。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对有关技术文件资料进行了初步整理归档,但还不够规范,需要进一步加以完善。
五、 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情况
按照省水利厅已批复的尚庄水库灌区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安丘市有关部门结合灌区实际情况进行了改革试点研究,并取得了初步成效。按照建立自主管理灌排区模式,实行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采取在灌区斗渠口计量收取水费。目前暂按每方0.066 元进行计收水费,但尚未达到成本水价。计划在近期内逐步达到按成本收费,以保证工程良性运行。同时尚庄水库管理局也将按照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要求进行定员定岗和人员培训,加强工程运行管理。
六、 存在问题及建议
1、本工程尚有超计划完成项目的资金缺口44.54万元待落实,建议由潍坊市财政局、水利局负责研究落实,并在2003年底前保证资金到位。由山东省水利厅、农发办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核查后,将结果报水利部农发办核备。
2、本项目在工程实施建设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三制”办法进行项目管理,以致工程施工中的单项工程验收、施工质量检查评定记录等有关资料不齐全、不规范,需尽快进行系统整理完善。
3、该工程由于土方量较大,目前仍有部分渠段存在大量弃土未经清理,造成渠道部分淤积现象,建议在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建设中尽快组织力量进行整治,并对渠道两岸进行造林绿化,防止水土流失。
4、该灌区骨干工程已建成,但田间配套工程量还很大,需尽快结合近期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实施,搞好灌区配套工程建设,以发挥工程设计效益。
综上情况,项目验收组认为,安丘市尚庄水库灌区农业综合开发水利骨干工程项目已完成国家批复的工程建设任务,工程质量较好,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及自筹资金已按计划足额到位,资金使用管理符合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有关规定,项目已取得初步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工程运行管护措施基本落实。项目验收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建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和水利部予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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