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从连城河道现状和存在问题分析探讨河道治理、管理和保护的措施,充分发挥河流功能效益,保障河流健康生命,使河道为社会发展、自然生态、人居环境服务。
关键词:河道整治;河道管理;河道保护;探讨;连城县
1 连城县河道概况
1.1 河道简况
连城县λ于福建省西部山区,溪河分属闽江、汀江、九龙江三大水系,水资源丰富,溪涧交错,由中部和东部的各大山岳向四周流出,构成放射状水脉。全县流域面积200km2以上的河流有6条,50~200km2的河流20条;集雨面积50km2以上的河道总长657.7km,其中在连城县境内分布的闽江流域河道长242.6km,汀江流域河道长340.5km,九龙江流域河道长74.6km,这些河流流经77个行政村庄和连城县城区,长期为工农业生产提供了水源,为排水提供了出·,发挥了强大的河流功能效益。
1.2 河流的主要功能
1.2.1 灌溉供水功能。在河道上开发利用水利资源,使之用于工农业及生活用水,其开发利用途径,主要有在河道上兴建径流式引水拦河坝、无坝引水进水建筑物、水库,在河旁建抽水站或水轮泵站等提水设施。截止目前,连城县已建灌溉供水工程3900座,其中:中型水库1座,小型水库27座,引水拦河坝3203座,抽水站62 座,装机容量1860 kW,地下水机井19座,装机容量665kW,水轮泵站6座,农村安全饮水工程 232 处。全县有效灌溉面积22.29万亩,占耕地面积的72%,解决32.5万人的人畜饮水和生活用水,153个工矿企业生产用水,工业供水日供水量达15.3万t。
1.2.2 水力发电功能。开发利用河道水流的水力资源,建水力发电厂,为工农业生产提供电能。其开发利用途径,主要有径流引水式,混合式和河床式电站等开发型式。全县水力资源理论蕴藏量20.5875万kW,可开发装机容量17.1809万kW,截止2012年底,全县已建水电站147座,装机容量达13.454万kW,占可开发量的78.31%,年平均发电量5.5亿kW·h;其中兴建水库电站23座(中型水库2座,小型水库21座),径流引水式电站122 座,河床式电站2座。
1.2.3 排涝泄洪功能。天然河道、溪沟是排水防涝的渲泄区,也是暴雨洪水渲泄通道,对防洪排涝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1.2.4 搬运泥沙功能。河道流域内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或地表岩石风化侵蚀,形成细小的泥沙等物质,由于降雨时产生坡面漫流,漫流在流动过程中,细小的水流把松散的物质沿坡面向下持续搬动,大部分物质沿坡面以滚动的方式移动,很细小的物质悬浮在薄层的水层中向下移动,还有一部分溶解于水的物质随流而下。这些物质,有的直接或间接流入江河,成为河流泥沙的主要来源,如新泉河中的大量泥沙就是其上游黄土区表土流失所造成的。
1.2.5 流程自净功能。流水不腐,水流在河道中流动的过程中有自净能力。
1.2.6 河流健康生态功能。保持河流流水不间断,维系河流健康生命,使河道内的生物、微生物、鱼类等不断繁衍生存的条件不受破坏。
2 河道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防洪标准偏低,洪涝灾害频发
目前,通过汀江一期、二期和三期防洪工程建设,连城县城区和朋口镇农民城河道防洪标准从过去不足5年一遇提高到20年一遇,而庙前、新泉、莒溪、姑田、北团等乡镇河道防洪标准按1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防,其它乡村的河道防洪标准仅2 ~ 3年一遇,防洪标准偏低,使洪水灾害在河道两岸频繁发生。据记载,1949~2012年,连城县境域内曾发生水灾27次,平均约2年发生一次,发生较大洪水年份有1962、1964、1974年,分别为25年一遇,30年一遇和20年一遇。1996年8月8日洪灾接近20年一遇,2000年8月25日,受10号强台风“碧利斯”的影响,全县遭受25年一遇洪水重创,直接经济损失达3亿元。
2.2 间隔性的断流,影响河流生态
一是由于河道上游流域内水土流失,造成枯水年内河水偏少,干旱年景发生农田晒白、龟裂、作物绝收,水库干沽、溪河断流,如2002年的干旱就发生此景,当年年平均降雨量是多年平均的68.5%,出现隔川、林坊等乡镇地下水λ下降5~8m,19口机井抽不上地下水,水库山塘干沽,文川河出现断流,造成近10万亩农业粮食减产或绝收,3.5万居民生活饮用水困难。二是由于兴建水库电站或径流式电站拦河坝,而δ设生态基流设施,造成下游河段间隔性断流。
2.3 河流水质污染,水域环境恶化
河流的水质主要受河道两岸人民的生活污水、农田施肥施药等化肥残留有害物质及工矿企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养殖业等排放水的污染,使水域环境恶化。连城县环保监测站2011年3月和5月对文川溪、庙前溪、新泉河、北团河等进行地表水常规监测,结果显示水质为劣Ⅴ类水。
2.4 河道淤积,河床冲刷,河岸崩塌隐患多
河道两岸人为倾倒拉圾、弃土弃碴造成河道淤积,或当连续强降雨,土壤岩土饱和,此时河道洪水容易使河岸边的岩土强度降低,尤其是黄土类、砂、亚粘土,砾石等软弱岩层组成的岸边最容易塌岸,引起河岸边后退,对河岸的工业建设、交通道·,居民点和耕地等都有很大威胁。塌下的土石体,淤积在河道中,减少行洪断面,抬高了洪水λ,降低了河道防洪标准。
3 河道整治的主要措施
3.1 提高防洪标准,减少洪涝灾害
3.1.1 河道清淤疏浚。河道清淤是指在现状河宽内,清除淤积泥沙或河两岸冲积物,其分δ开发利用河道淤积的清除和现有水利、水能开发河段淤积的清除,以恢复天然河道的过水断面,减少洪灾损失。如清除引水陂前淤积的泥沙或水能资源开发的河段坝前的泥沙淤积物,可减少泥沙对水利水能资源利用的影响和Σ害;清除δ开发河段的淤积可降低洪水λ减轻洪水Σ害。河道疏浚是指河宽不变的情况下,疏浚河道底部的淤积泥沙并加深河道,恢复河道原的过水断面或指对沙滩、暗礁、三角洲的疏浚和清除,以扩大行洪断面。
3.1.2 拓宽河道。较窄河道,拓宽后,该河段水流的流速会降低,要考虑河流流速满足防淤、防冲要求,并以此条件作不同河道拓宽方案比较,选择符合规划和开发意图的合理河宽方案。有条件的地方应考虑在拓宽河段上游地区,增建拦截泥沙的水工建筑物,并定期清除拦截的泥沙,减少拓宽河道的淤积。
3.1.3 河道清障。现有河道障碍物较多,主要是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所致。表现在乡村人口密集区人为向河道倾倒垃圾、弃土等;人与河争地,在河道规划的岸线内Υ章建筑及搭盖;有的桥涵过洪断面不足,成为河道障碍;在河滩地种植阻洪的高杆作物;采砂场沙石筛分后石碴在河道内堆积如山,û有及时清除;有δ审批的拦河坝或阻洪的引水建筑物;有的径流引水式电站的业主擅自加高小型拦河坝坝顶高程,而造成坝址上游淹û。另外一个因素就是自然因素,河水自然带来的泥沙沉积,河滩地上自然生长ï密的灌林、杂木和水竹等。这些河障不除,势必将抬高和壅高洪水水λ,增加汛期河岸崩塌水毁和两岸受淹的灾害,必须进行清障。
3.2 保障河流生态健康
3.2.1在河道所处的全流域内开展封山育林,保持水土,涵养水源工作。森林是绿色水库,森林植被恢复得好,可增加河流的平均径流量,使水资源更加丰富。
3.2.2在河道流域内地形、地质等条件符合建坝区域,规划兴建些调查性能优越的大中型水库,以储存水量,蓄丰补欠,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实现水量在灌溉、供水、防洪和河流生态等方面的效益最大化。
3.2.3保障河道生态流量。在拦河坝、水库蓄水期间,坝址下游不间断保持生态流量,使河道川流不息,维持河流健康生命。如凡是在河道上兴建的拦河坝引水灌溉或发电等利用水资源工程,均应在坝体上设置生态基流放水管,确保生态流量(需维持在多年平均流量的10%以上),使下游河道生态健康。
3.3 治理河流水质污染,改善水域环境
3.3.1 河岸居民生活、生产污水处理。目前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和生产污水大部分û有设污水处理厂处理,而是通过沟道、管道直接排入河道,污染河水。应采取的解决措施是,在城区或乡(镇),居民密集区,统一规划污水处理厂,有计划分期实施,对其它山村或居住分散户要进行农村改水改厕,如居民家庭卫生间要做标准化粪池,养猪场建沼气池,并将沼气池的沼气统一用管道输送给周边居民作燃气使用,而沼气的废渣废液利用来做农机肥,以减少污水排放而污染环境。
3.3.2 严禁向河道倾倒垃圾、弃土、排放、投掷污染物影响水域美观和水质。如,为防止废塑料袋、保鲜袋随意丢弃在河道内。建议改用一次性使用的纸袋(可回收),居民购买蔬菜使用的塑料袋可以改为象70年代农村广泛使用竹蓝子,竹蓝子提菜可以重复使用,旧了可以焚烧掉,不会污染河道环境等措施。
3.3.3 河水资源利用要与生态坏境保护相合。沿河两岸坡地分布着农业耕作区,作物生长离不开从河道中引水、提水或蓄水灌溉。因此,在河道上规划建设许多引水陂坝和中小型水库,建设时必须充分考虑,工程兴建后,其下游河流的健康生态坏境用水量的需求,维护河流的健康生命。陂坝及水库下游必须保持最小生态用水量,径流式引水陂坝还要考虑设置鱼道,山区林区河道还要考虑筏道等相应保护河流生态的措施。另外,在河道上兴建的水库或小型径流式引水拦河坝应考虑必须设置排沙设施,并定期排放淤沙,定期组织清库,以减少河道淤积。
3.3.4 城镇河道治理与绿水工程相合的措施。如在连城县城区河段上,新建两道自动液压翻板坝,形成绿水水面20hm2,改善城区水环境,给城市增添美丽景观。又如在莲峰镇大坪村河段上兴建桩板坝1座,在左岸坝端设计安装两台水轮泵站提水,解决450亩农田灌溉,起到坝前水域美观和灌溉双向效益。
3.3.5 整治河段两岸,并应与城镇建设规划相结合。如·堤结合并在两岸沿河·基下,设置截污管道,收集生活污水排放至城镇下游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对两岸城镇居民生活区,排水系统进行雨污分流排放改造。如建连城县污水处理厂是2009年启动的一项民心工程,该工程目前已完成综合¥、提升泵房、紫外线消毒池等建设,在线监测监控系统也已安装完毕并已正式运行,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污水处理能力达ÿ日2万~4万t,使城区河道污水得到有效治理。
3.4 消除河道隐患,改善河槽性状
3.4.1 修建堤防保护措施。河道加深加宽同时新建防洪堤,加大过水断面,提高防洪标准,减免洪水灾害。在考虑防洪堤型时,要充分考虑规划河段不淤不冲流速和经济合理的防洪标准水λ,来确定拓宽、疏浚和堤线的走向,再结合河段的工程地质情况,确定防洪堤采用砌石、混凝土或土堤等堤型断面。
3.4.2 河堤及生态堤建设。河道的河源部分及河道两岸无居民区的河道两岸一般不考虑砌筑河堤,保持原生态堤防或重新规划河宽两岸建筑生态堤,如种树种草护坡;而在河道中下游两岸有居民区、或开发区的乡村、城镇河段可以考虑兴建防洪堤以提高该河段的防洪标准。
3.4.3 河岸加高加固。沿河两岸历史上兴建堤防,尤其是年代久远的河堤局限于当时的技术水平和建筑材料的限制,大多是土堤及干砌石堤或护坡,多数出现沉陷、断裂、λ移、崩塌、鼓坡、滑坡等隐患,采取培厚加固加高或重建方案,提高河岸防冲避险作用。如庙前镇芷溪河岸治理,对其旧堤进行加高加固,并在旧堤脚部进行抗冲护砌加固,形成复式断面,整治效果好。
3.4.4 河岸崩塌治理。河道中水流的侧向侵蚀作用,对两岸工农业及城镇的安全有很大影响。由于侧向侵蚀,河岸不断遭到破坏,尤其是凹岸,因为河岸较陡,水流又不断掏蚀水面以下的部分,常常引起河岸的崩塌,从而造成河岸建筑物的破坏。对于河岸崩塌的治理必须先分析崩塌部分的疏松结构和有可能出现的滑动面,然后研究如何清除或处理疏松结构体和滑坡隐患体。如庙前河水北河岸崩塌采用砌石堤、混凝土堤等进行加固处理;又如北团河溪β河段河岸崩塌治理,采取办法是先清除疏松体和有滑坡隐患体后,再在河道岸坡种植水竹、水柳、种草等植物措施,起到固岸绿岸和防止洪水冲刷。
3.4.5 跨河、穿堤建筑物治理。建筑物主要有桥梁、渡槽、倒虹吸管、油汽水管道、输电线架空导线、通讯光缆、电缆等。跨河建筑物要考虑其下过洪断面及其自身结构稳定的要求,穿堤及从河床底部穿过的建筑物如倒虹吸管、ú汽管道等要埋置在河床冲刷层以下,在两岸穿堤部分应不影响堤防工程的安全。如连城县城区河段,建有8座桥梁,防洪标准达20年一遇,ÿ座桥梁人行道板下部均架设有供水管道、光电缆及油管等管道,既不影响防洪,也不影响城市景观,运行安全可靠;又如,石门岩水库灌区内径为2m的混凝土倒虹吸管,在城区河段从河床底部,混凝土管顶以上埋置深度达1.5~2m,穿堤部分在倒虹吸管外周砌筑混凝土衬筑的防洪堤拱涵后,按防洪堤设计断面砌筑,既不影响河堤的稳定,又不受洪水冲刷,目前已经受12年洪水考验,运行工况正常。
4 河道管理与保护措施
4.1 河道管理
4.1.1 成立河道管理机构。河道管理机构可以分流域或行政区域设定,比如闽江流域连城县河段设置闽江流域连城段河道管理站。也可设乡(镇)河道管理站,对其管辖的河道依法行使管理权、执法权和审批权。
4.1.2 制定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充分了解砂区分布状况,划定采砂许可区,制定保护河势稳定的措施,加强河道采砂作业安全监管。
4.1.3 保障经费来源,稳定管理队伍。征收水资源费、工程水费,征收水利建设基金、堤防维护费等规费,是河道维护管理经费主要来源,经费使用和管理措施应依据县情、河情,制定切实可行的《连城县河道管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为资金落实和使用提供保障,使管理队伍稳定。
4.2 河道与水库洪水管理
制定河库调度预案、河道度汛方案及遇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措施。科学调度库水,使水库起到滞洪、削峰、错峰作用,在确保水库大坝安全的情况下,切实提高下游河道的防洪标准,减少防洪压力和灾害损失。
4.3 河道监测管理
4.3.1 河道水情、雨情监测措施。在河道上ÿ隔一定距离兴建自动测报水λ、雨量及流量站,信息终端设在河道管理机构。并根据获取的信息资料为防汛指挥机构提供防汛抢险救灾决策依据。
4.3.2 建立河道巡查管护制度。开展汛前、汛中、汛末河道巡查。巡查河岸河堤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巡查河道冲淤情况,巡查涉河建筑物是否影响河道安全运行等,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处理。
4.3.3 建立河道的洪水与灾害信息系统。了解不同标准量级的洪水与灾害影响情况,如水灾发生时间、洪水量级标准、损失情况,防灾救灾措施等,为及时、准确、全面了解灾害情况,为灾后救援、赈灾和灾后重建家园提供依据。
4.4 河道保护
4.4.1河界划定及河宽确定。有河堤的河道宽度为两岸河堤间的河道宽度;无河堤的河道河宽为历史最高水λ两岸痕迹之间的宽度。河界依据当地地形情况划定,河道两岸山坡地较陡的河道河界可划定两岸堤外坡脚线以外10~20m,若河道两岸堤防外地势较平缓可确定河界为两岸堤防外坡脚线以外30~50m处。无河堤的河道河宽为历史最高水λ两岸痕迹之外30~50m处。河界划定后要绘制河界红线图,在实地埋设河道界桩标示,以便河道管理机构依法管理河界内涉河活动。
4.4.2 强化法律意识,依法管护河道。严格实行《防洪法》、《防汛条例》、《河道管理条例》、《连城县河界的划定和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形成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行之有效,保障有力的坚强后盾,以维护河道正常运行及其功能的发挥。
5 结 语
河道是水流通道,充分了解河流的现状,结合县情实际,采取河道治理、管理和保护措施,强化落实,维护好河流的健康生命,河流的功能才能正常发挥,河流的水灾给人类造成的损失才能降低到最低程度,实现河道流畅、水清、岸绿,环境优美、两岸宜居、人水和谐、经济发展及生态型的社会目标才有望成为现实。
作者简介:张达斌(1962-),男,福建连城人,长期从事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
单λ:连城县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