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2、 规划范围 本次拟对全县32个乡镇场(2006~2015年)现有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进行规划。 规划条件:各乡镇场辖区内的灌溉面积小于1万亩的小型灌区、灌溉片(灌溉面积小于200亩),排涝面积小于3万亩的排水区和容积小于10万M3小型抗旱水源工程建设为主,包括小型水库(引水)自流灌区、小型扬水灌区的水源工程、灌排渠道、涵闸和小型泵站改造(1000KW以下)及井灌区改造,工程建设重点为现有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 3、 规划建设内容和技术措施 规划建设内容:(1)小型水库(引水)自流灌区的取水枢纽、固定渠道(含排水沟)续建配套以及涵闸等建设物的建设;(2)小型扬水灌区的泵站、固定渠道续建配套节水改造以及涵闸等建筑物的建设;(3)水源工程(新建塘坝、小水池窖(水池)、提水设施);(4)灌排泵站的更新改造;(5)排涝泵站的建设。 技术措施:(1)小型水库(引水)自流灌区的取水枢纽进行重建或改造、固定渠道(含排水沟)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节水以混凝土衬砌为主要工程技术措施,下同),涵闸完好率50%以下的拆除重建;(2)对小型扬水灌区的泵站进行更新改造、固定渠道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涵闸完好率50%以下的拆除重建;(3)水源工程新建、改造、除险加固;(4)完好率50%以上的排涝泵站进行机电设备更新和建筑物改造和确实需要重建的拟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