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西大坡水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水利主体工程。筹建期工程、大型临建工程可参照执行。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质量管理委员会 为统一领导、协调西大坡水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水利工程建设期间的质量管理工作,由汪清西大坡水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设计、施工、监理、物资供应、设备制造等参建各方共同组成“西大坡水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质管会”), 发包人是质管会的主任单位,质管会办公室设在发包人安全质量环保部。 2.2 质量方针制定 由项目法人单位组织的最高管理者正式发布的该组织总的质量宗旨和方向。 2.3 质量目标确定 在工程质量方面所达到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