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1 本细则依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以及现行有关规程规范编制。 1.2 本细则适用于亭子口水利枢纽工程厂房标段所有工程项目的施工测量,以及与其有关的机构设置,仪器设备与检验、施测计划与技术措施等。 1.3 施工区范围的控制网点及其基本数据,由设计单位提供,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并现场移交承包单位。施工承包单位收到成果后,应重新复核验算,并对成果全面负责。 1.4 施工承包单位施测的起算数据、技术设计书和观测大纲等关键性文件,须事先报监理单位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