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本标段整治航道沿途现状护岸多为自然土坡护岸,部分区域地势较低或为低洼泥塘,护岸施工前需先沿航道两侧标高较低段原岸坡外侧修筑临时挡水围堰,确保护岸施工在干地条件下陆上实施。 根据施工工期,施工水位初定为▽8.5。土围堰顶高程根据常水位加超高0.5m确定为▽9.0,顶宽3.0m,迎水面和背水面的边坡分别为1:2.5和1:2,迎水面应袋装土护面以防水流冲刷。 3.1.1 施工范围 工作内容包括施工围堰的构筑、维护、拆除、恢复至原样等。施工围堰包括预留围堰及新建围堰两种形式,预留围堰指的是利用原地面、原边坡面、原河床面进行挡水的部分,新建围堰指的是需要在原有地面、原边坡面、原河床面以上再进行填筑施工的部分。 如开挖基坑处存在鱼塘或水洼等情况,墙后可考虑在塘内填筑围堰,以保证护岸干地施工。对于鱼塘段的施工排水,影响较大的鱼塘直接考虑全部临时征用,施工时抽干水并进行清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