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2、施工质量验收表格应执行《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中规定的质量检验用表,“统一用表”中仅补充部分质量验收表格。 3、“统一用表”可使用A4纸或A3纸,表格左侧应留装订线。 4、使用“统一用表”应符合下列规定: (1)填写时应使用 钢笔或黑色签字笔,不得使用易退色的书写材料。 (2)按照表格要求的项目内容认真填写(或打印)完整,字迹要求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3)表格中有关人员的签字手续应完备(不得盖签字印章),需盖公章的应加盖公章,不得有漏填、漏签、漏盖现象。 (4)表格填写结论应准确明晰,子项填写齐全,当有空格时应在空格处划“/”表示。 5、有关证明材料使用抄件或复印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抄件或复印件应清楚,不得涂改。 (2)抄件或复印件应有抄件人的签字和抄件单位的公章,并注明原件保存单位。 6、严格按“统一用表”表头的类别编号执行,对“统一用表”范围中未完全涵盖的应另行编类(如另增加(施B-01、02……)、(监D-01、02……));对于表格中内容、子项不全,需再进行补充的,或同类表格需另外增加内容的,可在原有类别号后面续上-a、-b、-c……(如施A-01-a)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