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本工程地下一层,地下室建筑面积23965m2,基础形式为桩承台筏板,自然地坪标高为-0.350m,基础底标高不等,底板底标高有-6.95m、-7.05m、-7.3m、-7.5m,承台底标高有-7.3m、-7.5m,土方工程开挖深度约7m,相当于大沽标高-3.25m,最大挖土深度达9.5m(局部集水坑部位),基坑挖土面积约35000㎡,挖土方量约250000m3。 本工程场地土为中软土,场地属Ⅲ类场地,该场地原为耕地,局部分布沟坑,后经填垫整平至现地坪,现为荒地,地势较平坦,仅局部受修路堆土影响,标高有所起伏。场地自然标高约-0.35m。场地埋深约3.00~11.0m段以淤泥、淤泥质粘土(2)和全新统中组海相沉积层淤泥质粘土(6a)为主,主要分布于场地南侧,局部厚度较大,根据勘查报告内容,本工程的特殊土为人工填土和软土,人工土为杂填土(1a)和素土(1b),埋深位于5m以上,位于本工程的开挖范围内,基坑开挖后将全部清除,对工程整体稳定性无影响;其中软土主要分布在场地南侧,但从现场的开挖情况来看,土质比较稳定,无异常现象。本场地地势比较平坦,地基土分布较均匀稳定,同时场地及周边不存在影响场地整体稳定性的不良地质作用,属于稳定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