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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孔灌注桩施工技术与质量保证措施 65P

  • 资料大小:6.60 MB
  • 运行环境:NT/2000/XP/2003/Vista
  • 资料语言: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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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授权形式:资料共享
  • 更新时间:2020-11-23 14:30
  • 发布作者:Xingkonglove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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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孔灌注桩施工技术与质量保证措施 65P
介绍: 2、关于灌注桩施工各项偏差规范是如何要求的? 2)、桩径、孔深、桩顶标高、垂直度允许偏差: 3)、对于成孔时间、相邻成孔安全距离的规范要求: 《现浇钢筋混凝土桩》(苏G18-2009)的要求 1、成孔施工应一次不间断地完成,成孔完毕至灌注混凝土的间隔时间不宜大于24h。 2、采用多台钻机同时施工时,相邻钻机不宜过近,以免互相干扰,在相邻混凝土刚灌注完毕的邻桩施工,其安全距离应大于4D,或最少时间间隔不应少于36h。 与《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要求的24h有点出入。具体看设计要求。一般取36h。 4)、对于导管的埋置深度、初灌量、超灌高度的规范要求: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 2008)的要求: 6.3.30 灌注水下混凝土的质量控制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开始灌注混凝土时,导管底部至孔底的距离宜为 300~500mm; 2 应有足够的混凝土储备量,导管一次埋入混凝土灌注面以下不应少于 0.8m;(初灌量计算的依据) 3 导管埋入混凝土深度宜为 2~6m。严禁将导管提出混凝土灌注面,并应控制提拔导管速度, 应有专人测量导管埋深及管内外混凝土灌注面的高差,填写水下混凝土灌注记录; 4 灌注水下混凝土必须连续施工,每根桩的灌注时间应按初盘混凝土的初凝时间控制,对灌注过程中的故障应记录备案; 5 应控制最后一次灌注量,超灌高度宜为 0.8~1.0m,凿除泛浆高度后必须保证暴露的桩顶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等级。 与《现浇钢筋混凝土桩》(苏G18-2009)一致,作为施工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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