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拟进行01地块E区、F区工程建设,委托某工程勘察院(以下简称我院)对其场地进行岩土工程详细勘察。 拟建场地位于某市某区沿江镇,大桥北端沿江北岸向东约5公里处。本次工程为小高层及高层住宅楼,无地下室。拟建建筑共26栋,12幢小高层(10~11层),7幢高层(18层)、2幢高层(28层)、2幢高层(25层)、1幢高层(30层)、1幢高层(32层)住宅楼和1幢(2层)超市。室外地面整平标高为7.00m,拟采用桩基础,小高层部分拟采用框架剪力墙结构、高层部分拟采用剪力墙结构。本工程地基基础设计等级除E2(32层)栋为甲级外,其余均属乙级。该工程由某设计有限公司设计。各建筑物位置详见《勘探点平面布置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