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路工程采用路拌法水泥稳定土底基层施工。 2 施工准备 2.1 材料 2.1.1 水泥:宜采用强度等级为32.5级或42.5级的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和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都可用于稳定土,但应选用初凝时间在3h以上和终凝时间在6h以上的水泥。水泥应有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进场后应按有关规定取样复试合格。 2.1.2 土:宜选用基槽中开挖出的或取土场中的土,土质应为砂性土、粘性土或粉性土,土的均匀系数应大于5。细粒土液限不应超过40,塑性指数不应超过17,大于10mm的土块应筛除,小于2.36mm的颗粒含量不少于90%。 2.1.3 水:凡是饮用水(含牲畜饮用水)均可用于水泥稳定土施工。 2.2 机具设备 2.2.1 机械设备:路拌机、平地机、带五铧犁的推土机.推土机、稳定土拌合机、振动压路机、水车、铲车、振动筛、运输卡车等。 2.2.2工具:手推车、铁锹、炸子、小线、靠尺、刮板、齿耙等。 2.2.3 测量仪器:水准仪、经纬仪钢尺等。 2.2.4 检测仪器:弯沉仪、灌砂筒、钻心机等。 2.3作业条件 2.3.1水泥土基层的下承层表面要平整、坚实,具有规定的路拱,宽度、高程、平整度、压实度、弯沉符合要求。 2.3.2 当下承层为新施工的水泥稳定或石灰稳定层时,应确保下承层养生7d以上。当下承层为土基时,必须用12t以上压路机碾压3~4 遍,过干或表层松散时应适当洒水,过湿有弹簧现象时应挖开晾晒、换土或掺石灰、水泥处理。当下承层为老路面时,应将老路面的低洼、坑洞、搓板、辙槽及松散处处理好。 2.3.3 施工前路肩填土、中央分隔带填土已完成。 2.3.4 施工前下承层应洒水湿润,但不能过多,不能有积水现象。 2.3.5 下承层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第9.5节的规定检查验收,并办完交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