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3.1、适用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贵州地区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人工挖孔灌注桩工程。 3.2、作业准备 1)、桩施工前所需资料有场地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桩基工程施工图、图纸会审、场地内的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及邻近建筑物的调查资料,桩基工程施工方案。 2)、在施工平面图上标明桩的编号、施工顺序、水电线路和临时排水沟的位置。 3)、确定施工工艺及相应的成孔配套设备。 4)、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及作业计划。 5)、基础施工前,应将场地进行平整,场地平整度必须小于5%,必要时可估计挖孔桩的出土方量,先将场地土石方开挖或回填至设计标高以下的某个标高(具体标高根据实际情况,尽量保证孔桩施工完后少挖、少填)。 6)、对准备进场的钢筋、水泥、砂、石进行见证取样,保证材料合格后才能使用。按设计要求做砼配合比试验,钢材、水泥出厂合格证、材质试验报告、由试验室出施工砼配合比。 3.3、技术要求 1)、必须对规划交接控制桩进行复核并完善交接桩程序后方可进行建筑物的控制桩测量,控制桩测量完后由技术负责人复核无误后才能进行孔桩的放线测量。孔桩的测量必须有另一技术员进行复核,所有测量必须有测量和复核记录。 2)、摩擦型桩应以设计桩长控制成孔深度,端承摩擦桩必须保证设计桩长及桩端进入持力层深度。 3)、端承型桩必须保证桩端进入设计持力层的深度。 4)、嵌岩型桩桩端必须嵌入中等风化、微风化、新鲜基岩中且嵌岩深度必须大于或等于桩身直径的1/2以上。 5)、当桩间净距小于2倍桩径且小于2.5米时,应采用间隔开挖,排桩跳挖的最小施工净距不得小于4.5米。 6)、井圈中心线与设计轴线的偏差不得大于20mm,井圈应高出场地150~200mm,壁厚比护壁厚100~150mm。 7)、护壁模板拆除应在砼浇筑完成24小时之后。 8)、护壁上下搭接长度不得小于50mm,每节护壁均应在当日施工完,局部地质条件差的位置施工时应减少到300~500mm一节护壁,或单独设计支护形式。 9)、离持力层500~700mm范围禁止爆破作业,必须采用人工凿岩至设计深度,以免扰动持力层。 10)、当孔底或孔壁渗水速度小于或等于6mm/min可采用常规的灌注砼的方法,砼塌落度宜为70-90mm。砼应尽可能一次连续灌注完成,若施工缝不可避免时,除按一般施工缝的规定处理外,并一律设置上下层锚固钢筋。当桩长超过3m,应用串筒,串筒末端离孔底高度不宜小于2m。当孔底或孔壁渗水速度大于6mm/min时应采用水下砼浇筑方法进行砼浇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