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1. 首页
  2. 岩土论文
  3. 内容

SGBZ-0106 基坑(槽)支护施工工艺标准

SGBZ-0106 基坑(槽)支护施工工艺标准
    依据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1、范围
    支护为一种支挡结构物,在深基坑(槽)、管沟开挖不放坡时,用来维持天然地基土的平衡状 态,保证施工安全和顺利进行,减少基坑开挖土方量,加快工程进度,同时,在施工期间,不危 害邻近建筑物、道路和地下设施的正常使用,避免拆迁或加固。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在狭窄场地、邻近有建(构)筑物或土质较差的地段开挖高层建筑深基坑 (槽),或在工厂改扩建中,在原有厂房内开挖深设备基础和地坑的土方支护工程。
    2、施工准备
2.1、材料要求
 2.1.1、木板、枋材 采用各种松木,要求年轮稠密,无腐朽、虫害、劈裂、急弯、反弯、空心等弊病。单面弯曲 度不得大于板、枋材长度的 1%。
2.1.2、钢板桩 采用拉森型,应满足挡土强度和打设时刚度要求。 2.1.3、其他钢筋混凝土原材料。
 2.2、主要机具设备 按不同支撑、支护方法选用相应的机具设备,钢板桩、挡土灌注桩、地下连续墙、土层锚杆 支护需用机具设备分别参见“地基与基础工程”中有关部分。
2.3、作业条件
2.3.1、完成场地平整和周围临时排水设施,部分基坑(槽)已挖到支撑或支护深度。
 2.3.2、对原有建筑物、道路及地下设施采取有效防护和加固措施。
 2.3.3、已编制详细的土方开挖方案,并已取得支护结构设计单位认可。
2.3.4、有地下水的土层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应先做好降低地下水位工作。
2.3.5、应按图纸要求进行测量放线,设置定位桩、龙门板和水平桩,放出支护位置线。在邻近建筑物埋设沉降观测点,以便支护期间对建筑物沉降变形进行定期观测。
    3、操作工艺
3.1、对宽度不大、深 5m 以内的浅基坑(槽)、管沟,一般宜设置简单支撑,其型式根据开挖 深度、土质条件、地下水位、施工时间长短、施工季节和当地气象条件、施工方法与相邻建(构) 筑物情况进行选择;表 3.1 可供参考。
基坑(槽)、管沟支撑(护)的选用表  3.1 
支撑名称 间断式水平支撑
 支撑方法
适用条件
    适于能保持立壁的干土或天然湿 两侧挡土板水平放置,用工具式或木横撑 度的粘土类土,地下水很少,深度 借木楔顶紧,挖一层土支顶一层(图 3.1a) 在 2m 以内
    挡土板水平放置,中间留出间隔,并在两 适于能保持直立壁的干土或天然 断续式水平支撑 侧同时对称立竖楞木,再用工具式或木横 湿度的粘土类土,地下水很少,深 撑上、下顶紧(图 3.1b) 度在 3m 以内 挡土板水平连续放置,不留间隙,然后两 适于较松散的干土或天然湿度的 连续式水平支撑 侧同时对称立竖楞木,上下各顶一根撑木, 粘土类土, 地下水很少, 深度为 3~ 端头加木(图 3.1c) 5m 挡土板垂直放置,连续或留适当间隙,然 连续式或间断 适于土质较松散或湿度很高的土, 后每侧上、下各水平顶一根枋木,再用横 式垂直支撑 地下水较少,深度不限 撵顶紧(图 3.1d)
    a b
    图 3.1 基坑槽(管沟)支撑
    (a)隔断式水平支撑;(b)断续式水平支撑 1 水平挡土板; 2 横撑木; 3 木楔
    c d 图 3.1 基坑槽(管沟)支撑
    (c)连续式水平支撑; (d)连续式垂直支撑 1 水平挡土板;2 横撑木;3 木楔;4 竖楞木;5 垂直挡土板;6 横楞木
    3.2、对宽度较大、深 5m 以上的深基坑且地质条件较复杂时,必须选择有效的支护型式,一 般应由施工单位会同设计、建设单位共同制定可靠的支护方案,表 3.2 为几种常用深基坑支护型 式,仅供参考。 深基坑支护(撑)的选用 表 3.2
    支护名称 支护方法 特点及适用条件 型 钢 桩 横 沿挡土位置预先打入钢轨、 工字钢或型钢, 间距 施工成本低,沉桩易,噪声低,振动小,是最常 挡板支护 为 1.2~1.5m,然后边挖方,边将 3~6cm 厚的 见的一种简单经济的支护方法;但不能止水,易 适用于地下水位较 挡土板塞进型钢桩之间挡土, 并在横向挡板与型 导致周边地基产生下沉(凹)。 钢桩之间打入楔子。使横板与土体紧密接触(图 低,深度不很大的一般粘性土或砂土层中
    3.2.1)
    钢 板 桩 支 在开挖基坑的周围打钢板桩或钢筋混凝土板桩, 桩材料强度高,截面种类多,可灵活地选用,打 护 桩断面有 U 形、 形、 形以及冷轧薄板型钢等。 z H 设较方便,止水性好,可多次周转使用;但施工 板桩入土深度及悬臂长度应经计算确定。 当基础 成本高,需用柴油打桩机或振动打桩机施工,噪 坑宽度、 深度很大, 可另在基坑内加设钢结构支 声和振动较大,一般宜用静力压桩施工。适用于 撑体系(图 3.2.2) 一般地下水不旺、深度和宽度不很大的粘性土、 砂土层中。当加设支撑时,可在饱和软弱土中开 挖较大、较深基坑时应用 挡 土 灌 注 在开挖基坑周围,用钻机钻孔,下钢筋笼,现场 施工设备简单,所需作业场地不大,噪声低,振 桩支护 灌注混凝土桩,桩间距为 1~2m,成排设置,上 动小,成本低,桩刚度较大,抗弯强度高,安全 部设连系梁, 在基坑中间用机械或人工挖土, 感好;但止水性差,为防止水土流失,也可在灌 下 挖 1m 左右装上横撑,在桩背面装上拉杆与已设 注桩间加粉喷桩适合于开挖较大(大于 6m)基坑 锚 桩 拉 紧 , 然 后 继 续 挖 土 至 要 求 深 度 ( 图 以及邻近有建筑物,不允许放坡,不允许附近地
    3.2.3)。如基坑深度小于 6m,或邻近有建(构) 基出现下沉位移时采用
    筑物, 也可不设锚拉杆, 采取加密桩距或加大桩 径的方法
    地 下 连 续 在开挖基坑周围。 先建造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地 墙体可自行设计, 刚度大, 整体性好, 止水性佳, 墙支护 下连续墙, 在墙中间用机械或人工挖土直至要求 施工噪声及振动较小;但施工需专门机具,施工 深度。 跨度很大时, 可在内部加设水平支撑及支 技术较为复杂,费用较昂贵适合于开挖较大、较 柱。当采用逆作法施工时,每下挖一层,把下一 深(大于 10m),有地下水,周围有建筑物、道路 层梁、板、柱混凝土浇筑完成,以此作为地下连 的粘土类、砂土类土基坑时作支护,并作为地下 续墙的水平框架支撑, 如此循环作业, 直到地下 结构的一部分; 或用于高层建筑的逆作法施 212; 室的底层全部挖完土, 地下结构混凝土浇筑完成 或作为地下室结构的部分外墙,但在坚实砂砾石 (图 3.2.4) 支护 中成孔困难,不宜采用
    土 层 锚 杆 系沿开挖基坑(或边坡)每 2~4m 设置一层向下 可用于任何平面形状和场地高低差较大的部位, 稍倾斜的土层锚杆(图 3.2.5a)。锚杆设置是用 支护材料较省,简化支撑设置,改善施工条件, 专门的锚杆钻机钻孔, 安放钢筋锚杆, 用水泥压 加快施工进度;但需具备锚杆成孔灌浆设备适合 力灌浆,达到强度后,安上横撑,借螺帽拉紧或 于较硬土层, 或破碎岩石中开挖较大、 较深基坑, 施加预应力固定在坑壁上, 每挖一层, 装设一层 邻近有建筑物必须保证边坡稳定时采用。与挡土 锚杆, 直到挖土至要求深度。 土层锚杆也可与挡 桩、连续墙结合支护,可用于较大、较深(大于 土 灌 注 桩 和 地 下 连 续 墙 支 护 结 合 使 用 ( 图 10m)的大型基坑支护
    3.2.5b、c),可减小桩、墙截
    图 3.2.1 型钢桩横挡板支护 1 型钢桩;2 挡土板;3 木楔
    图 3.2.1.2 钢板桩支护 1 钢板桩;2 横撑;3 水平支撑
    图 3.2.3 挡土灌注桩支护 1 现场钻孔灌注桩;2 钢横撑;3 钢拉杆;4 锚桩
    图 3.2.4 地下连续墙支护 1 地下连续墙;2 地下室梁板
    图 3.2.5 土层锚杆支护及土层锚杆与挡土灌注桩、地下连续墙结合支护 (a)土层锚杆支护;(b)挡土灌注桩与土层锚杆结合支护;(c)地下连续墙与土层锚杆结合支护 1 土层锚杆;2 钢横撑;3 土层或破碎岩层;4 现场钻孔灌注桩;5 地下连续墙;6 锚头垫座
    3.3、应严格遵循先撑后挖的原则,即挖至每层支撑标高,待支撑加设并起作用后再继续挖 下层。不得在基坑(槽)、管沟全部挖好后,再设置支护,以免使基坑(槽)壁失稳。土方开挖宜由 上而下分层、 分段、 对称进行, 使支护结构受力均匀。 要控制相邻段的土方开挖高差不大于 1.0m, 防止因土方高差过大,产生推力,使工程桩位移或变形。 3.4、基坑(槽)沟壁开挖宽度应比基础、管道每边增加工作面宽度再每边加 100~150mm 支护 (撑)结构需要的尺寸。挖土时,土壁要平直,挡土板要紧贴土面,并用木楔或横撑木顶紧挡板。 在支护角部要增设加强支撑。 3.5、土方开挖前应先进行基坑降水,降水深度宜控制在坑底以下 500~1000mm,严格防止 降水影响到支护结构外面,造成基坑周围地面产生沉降。 3.6、采用钢(木)板桩、挡土灌注桩、地下连续墙支护,应事先进行打设或施工,然后再分 层进行基坑土方开挖,分层设横撑、土层锚杆,其施工操作工艺分别参见“地基与基础工程”中 有关部分。 3.7、拆除支护(撑)时,应按照基坑(槽)、管沟土方回填顺序,从下而上逐步进行。施工中 更换支撑时,必须先安装新的再拆除旧的。 3.8、挖土机的进出口通道,应铺设路基箱扩散压力,必要时局部注浆或作水泥土搅拌桩加 固地基。 3.9、挖土期间基坑边严禁大量堆载,地面载荷数量绝对不允许超过设计支护结构时采用的 地面超载值。
    4、质量标准
    4 一般规定 4.1 在基坑(槽)或管沟工程等开挖施工中,现场不宜进行放坡开挖,当可能对邻近建(构)筑
    物、地下管线、永久性道路产生危害时,应对基坑(槽)、管沟进行支护后再开挖。 4.2 基坑(槽)、管沟开挖前应做好下述工作: 4.2.1 基坑(槽)、管沟开挖前,应根据支护结构形式、挖深、地质条件、施工方法、周围环 境、工期、气候和地面载荷等资料制定施工方案、环境保护措施、监测方案,经审批后方可施工。 4.2.2 土方工程施工前,应对降水、排水措施进行设计,系统应经检查和试运转,一切正常 时方可开始施工。 4.2.3 有 关 围 护 结 构 的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可 按 建 筑 地 基 基 础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规 范 GB50202-2002 第 4 章、第 5 章及本章 7.2、7.3、7.4、7.6、7.7 的规定执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 行土方开挖。 4.3 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 挖,严禁超挖"的原则。 4.4 基坑(槽)、管沟的挖土应分层进行。在施工过程中基坑(槽)、管沟边堆置土方不应超过 设计荷载,挖方时不应碰撞或损伤支护结构、降水设施。 4.5 基坑(槽)、管沟土方施工中应对支护结构、周围环境进行观察和监测,如出现异常情况 应及时处理,待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施工。 4.6 基坑(槽)、管沟开挖至设计标高后,应对坑底进行保护,经验槽合格后,方可进行垫层 施工。对特大型基坑,宜分区分块挖至设计标高,分区分块及时浇筑垫层。必要时,可加强垫层。 4.7 基坑(槽)、管沟土方工程验收必须确保支护结构安全和周围环境安全为前提。当设计有 指标时,以设计要求为依据,如无设计指标时应按表 4.7 的规定执行。 基坑变形的监控值(cm) 表 4.7 基坑变形的监控值(cm) 基坑类别 一级基坑 二级基坑 三级基坑 围护结构墙顶 位移监控值 3 6 8 围护结构墙体 最大位移监控值 5 8 10 地面最大沉降 监控值 3 6 1O
    注:1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为一级基坑: 1)重要工程或支护结构做主体结构的一部分; 2)开挖深度大于 10m: 3)与临近建筑物,重要设施的距离在开挖深度以内的基坑; 4)基坑范围内有历史文物、近代优秀建筑、重要管线等需严加保护的基坑。 2 三级基坑为开挖深度小于 7m,且周围环境无特别要求时的基坑。 3 除一级和三级外的基坑属二级基坑。 4 当周围已有的设施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这些要求。 支护(撑)材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支护(撑)的设置位置、垂直度、标高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位置偏差不大于 100mm,垂直度偏 差不大于 H/100(H-支护高度),标高偏差不大于±30mm,且挡土板必须紧贴土壁。 4.8 排桩墙支护工程 4.8.1 排桩墙支护结构包括灌注桩、预制桩、板桩等类型桩构成的支护结构。 4.8.2 灌注桩、 预制桩的检验标准应符合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2-2002 第 5 章的规定。钢板桩均为工厂成品,新桩可按出厂标准检验,重复使用的钢板桩应符合表 4.8.2.1 的规定,混凝土板桩应符合表 4.8.2.2 的规定。 表 4.8.2.1 重复使用的钢板桩检验标准 序号 1 2 3 4 检查项目 桩垂直度 桩身弯曲度 齿槽平直度及光滑度 桩长度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单位 % 数值 <1 <2%L 无电焊渣或毛刺 不小于设计长度 表 4.8.2.2 混凝土板桩制作标准 项目 序号 1 2 1 —般 项目 2 3 4 5 检查项目 桩长度 桩身弯曲度 保护层厚度 模截面相对两面之差 桩尖对桩轴线的位移 桩厚度 凹凸槽尺寸 mm mm mm mm mm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单位 mm 数值 +100 <O.1%L ±5 5 10 +10O ±3 检查方法 用钢尺量 用钢尺量,L 为桩长 用钢尺量 用钢尺量 用钢尺量 用钢尺量 用钢尺量 用钢尺量 用钢尺量,L 为桩长 用 1m 长的桩段做通过试验 用钢尺量 检查方法
    主控 项目
    4.8.3 排桩墙支护的基坑,开挖后应及时支护,每一道支撑施工应确保基坑变形在设计要求 的控制范围内。 4.8.4 在含水地层范围内的排桩墙支护基坑,应有确实可靠的止水措施,确保基坑施工及邻 近构筑物的安全。
    5、成品保护
    5.1 在设置支撑的基坑(槽)挖土不得碰动支撑,支撑上不得放置物件;严禁将支撑当脚手架 使用,避免支撑遭受破坏。 5.2 在设置支护的基坑中使用机械挖土时,应防止碰坏支护,或直接压过支护结构的支撑杆 件;在基坑(槽)上边行驶,避免支撑遭受破坏。
    6、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6.1、支护(撑)的设置必须结构合理,构造简单,装拆方便,能回收利用,节省费用,使用 可靠,保证施工期间的安全,不给邻近地基和已有建(构)筑物带来有害影响;拆除支护(撑)要研 究好拆除时间、顺序和方法,以免给施工安全和地下工程造成危害。 6.2、支护(撑)安装和使用期间要加强检查、观察和监测,发现支撑折断、支护变形、坑壁 裂缝、掉渣、上部地面裂缝、邻近建筑物下沉裂缝、变形倾斜,应及时进行分析和处理,或进行 加固。 6.3、当基坑地下水较大,而土质为粉细砂层,易产生流砂时,需用围幕截水与人工降低地 下水位相结合,可在挡土灌注桩之间加设旋喷桩(深层搅拌桩或喷粉桩)阻水。
    7、质量记录
    1.型钢、钢板桩、水泥、钢材等出厂合格证和测试报告 2.施工记录 3.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 4.工程变更签证 5.技术核定单
    8、安全环保措施 安全环保措施
    5.1、深基坑支护上部应设安全护栏和危险标志,夜间应设红灯标志。 5.2、在设置支撑的基坑(槽)挖土不得碰动支撑,支撑上不得放置物件;严禁将支撑当脚手 架使用。 5.3、在设置支护的基坑中使用机械挖土时,应防止碰坏支护,或直接压过支护结构的支撑 杆件;在基坑(槽)上边行驶,应复核支护强度,必要时应进行加固。 5.4、钢板桩、挡土灌注桩、地下连续墙与土层锚杆结合的支护,必须逐层及时设置土层锚 杆,以保证支护的稳定,不得在基坑全部挖完后再设置。 5.5、支护(撑)的设置应遵循由上到下的程序,支护(撑)拆除应遵循由下而上的程序,以防 止基坑(槽)失稳塌方。 5.6、安装支撑应戴安全帽,安装支护(撑)横梁、锚杆等应在脚手架上进行,高空作业应挂 安全带。 5.7、操作人员上下基坑(槽),严禁攀登支护或支撑上下。
 

相关文章

回到顶部
请复制以下网址分享
SGBZ-0106 基坑(槽)支护施工工艺标准
http://m.civilcn.com/yantu/ytlw/13131414841491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