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蒸汽养护时,锅炉安装、拆卸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锅炉安装前应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经批准;锅炉房应单独设置,符合消防、环保要求。
(2) 司炉工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承压锅炉必须由具有资质的企业安装和拆卸。
(3) 锅炉必须选用有资质的企业生产的合格产品,具有合格证;生活锅炉宜选用常压锅炉。
(4) 锅炉安装单位应按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工业锅炉安装工程质量证明书》(整装、散装)要求的技术文件规定,填写施工记录。
(5) 锅炉在使用期间应由主管部门按规定进行检验,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方可继续使用。
(6) 锅炉安装后应经主管部门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使用。
(7) 锅炉运行期间,主管安全技术人员应经常对其检查,确认安全,并形成文件。
2. 施工前应根据混凝土结构特点、施工工期和季节、现场环境等,规定适宜的养护方法。
3. 养护和测温人员应选择安全行走路线,行走路线的夜间照明必须充足,需设便桥、斜道、平台时必须搭设牢固。
4. 电热养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电热装置的电气接线必须由电工安装和拆卸,电热装置每次通电前,必须由电工检查,确认安全。
(2) 测温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应在规定路线行走、规定位置测温;电热区域内的金属结构和外露钢筋必须有接地装置,并缠裹绝缘材料。
(3) 施工前应根据结构物特点、现场环境条件进行电热养护施工设计,选定相应环境下的安全电压。
(4) 养护区必须设护栏,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 养护结束后必须及时切断电源,拆除电热装置系统。
5. 混凝土养护区内地面和结构水平面上的孔、洞必须封闭牢固;水养护现场应设养护用水配水管线,其敷设不得影响人员、车辆和施工安全;用水应适量,不得造成施工场地积水、泥泞;拉移输水胶管路线应直顺,不得倒退行走;养护覆盖材料应具有阻燃性,使用完毕应及时清理,运至规定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