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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土工程勘察文件审查要点

岩土工程勘察文件审查要点(试行)

一、总则

(一)为指导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特制定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要点。

(二)本要点供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勘察文件的技术性审查时参考使用。

(三) 建设单位报审的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 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作为勘察依据的文件及附件;

2. 岩土工程勘察文件(详勘阶段),必要时应附原始资料及计算书;

3. 审查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四)勘察文件技术审查要点包括以下内容:

1. 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和其他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 提供的参数、结论与建议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3. 是否符合公众利益;

4. 是否达到勘察文件深度规定的要求;

5. 是否符合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作为勘察依据的文件要求。

(五)本要点所涉及标准内容以现行规范规程内容为准。

(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的具体情况,对本要点做出必要的补充规定。

二、审查要点

序号

标题

审查内容

1

强制性条文

《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中有关勘察和地基基础方面的强制性条文(具体条款略)是否严格执行

2

相关责任及签章

勘察单位的资格是否具备;

勘察文件(包括勘察报告、独立完成的专题报告及试验报告等)公章是否有效,勘察文件单位责任人、勘察项目责任人以及各类图表、原始记录责任人签章是否齐全、有效

3

勘察依据

3.1

工程建设标准

选用的规范、规程是否有效、完备,是否适用于本工程。

工程勘察主要相关标准: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J112-87

《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J25-90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

《高层建筑箱形与筏形基础技术规范》(JGJ6-99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建筑工程地质钻探技术标准》(JGJ87-92

《原状土取样技术标准》(JGJ89-92

《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程》(GB50086-2001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市政工程勘察规范》(JTJ56-94

《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J064-98

《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J024-85

其他相关标准(当标准更新时,应及时更换新标准)

3.2

勘察任务委托书

委托的勘察任务是否明确;

勘察文件是否满足任务委托要求

3.3

勘察文件深度

是否满足勘察文件深度规定的要求

4

拟建工程概述

拟建工程概况,如位置、拟建建筑物高度、层数(地上、地下)、结构与基础型式、基础埋深等是否明确;勘探点高程及座标引测依据是否明确

5

勘察工作的目的、任务与要求

勘察工作的目的、任务、要求是否明确

6

勘探与取样

6.1

勘探孔数量、间距与深度

勘探点的布置原则(数量、间距、深度)是否满足《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等规范要求;控制性勘探点、采取试样及原位测试勘探点布置的比例是否适当(其中采取试样及原位测试勘探点的数量不应少于勘探点总数的13)

边坡工程尚应审查是否满足《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要求;

桩基工程尚应审查是否满足《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要求;

当在抗震设防烈度6度及6度以上地区勘察时,尚应审查是否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的要求,当须进行液化判别时,应审查为判别液化布置的勘探点其数量及分布是否合理;

当拟建场地可能存在不良地质作用、特殊岩土时,尚应审查是否符合相关专用标准的要求;

市政工程是否满足《市政工程勘察规范》(JTJ56-94

及《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J064-98)等规范的相关要求

6.2

勘探方法

勘探手段、方法及工艺是否适当

6.3

取样

取样(土样、岩样、水样)的质量、数量、方法是否符合规范、标准要求  

7

测试

7.1

原位测试

原位测试方法是否适当,测试数量是否满足《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等规范、标准要求;

市政工程是否符合《市政工程勘察规范》(JTJ56-94)等规范、标准要求;

测试内容是否满足规范及勘察文件深度规定的要求

7.2

室内试验

室内试验的指标种类、试验方法、试验数量是否满足《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等规范、标准要求; 

市政工程是否符合《市政工程勘察规范》(JTJ56-94)等规范、标准要求

8

地层划分与描述

地层划分是否合理;

地层描述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9

地表水与地下水

9.1

水位

地表水及地下水位的量测方法是否符合现行规范要求,勘察期间水位、地下水类型等阐述是否明确、合理

9.2

地下水参数

提供的地下水参数是否合理

9.3

水的腐蚀性测试与判别

水的腐蚀性测试与判别是否符合规范、标准要求; 

判别方法是否符合拟建场地环境条件;

判别结果是否正确

10

场地和地基的地震效应

10.1

抗震设防

提供的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地震基本加速度、设计地震分组是否正确

10.2

场地类别划分

场地类别划分的依据是否充分,资料是否真实、可靠;

场地类别划分结果是否正确

10.3

场地液化判别

液化判别的方法是否正确、有效,液化判别所选取的参数是否可靠、正确;

液化判别结果是否正确;

计算的液化指数是否正确;

场地液化综合判别结论是否合理

11

不良地质作用

不良地质作用的评价方法、结论及处理措施是否符合现行规范、相关专用标准及勘察文件深度规定的要求

12

特殊土

特殊土的评价方法、结论及处理措施是否符合规范、相关专用标准及勘察文件深度规定的要求

13

岩土参数的分析与选定

岩土参数分析与选用的范围、数量、数值的取舍是否符合规范的要求;

提供的岩土参数是否满足规范及设计要求

14

地基与基础评价与建议

采用的公式是否可靠,依据是否明确,分析结果是否正确

14.1

地基基础方案

建议的地基基础方案是否合理、可行

14.2

天然地基

建议的天然地基承载力及变形参数是否合理

14.3

桩基础

建议的桩基础方案(包括桩端持力层的选择)是否可靠、合理;

提供的参数是否全面、合理

14.4

地基处理

建议的地基处理方案是否合理、可行;

提供的地基处理岩土参数是否全面、合理

14.5

基坑支护

基坑支护方案是否合理、可行;

提供的基坑支护岩土参数是否全面、合理

14.6

降水

建议的降水方法是否合理、可行;

提供的参数是否合理

15

环境影响

是否指出了施工可能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

提出的相关建议是否具有针对性,是否合理

16

图表

16.1

试验、测试图表

是否提供了满足规范及设计要求的试验、测试图表;

各项指标之间的关系是否吻合

16.2

平面图

平面图是否满足规范、勘察文件深度规定的要求

16.3

剖面图

剖面图比例尺是否合理;

是否满足规范、勘察文件深度规定的要求

16.4

其他图件

其他图件是否满足规范、勘察文件深度规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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