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总说明 一、天津市装饰装修工程预算基价DBD29-201-2008(以下简称“本基价”)是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规定要求,以《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天津市装饰装修工程预算基价》(2004年)为基础,结合本市实际编制的。 二、本基价是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编审工程量清单和确定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估算指标的基础;是计算投标报价的参考;是核定投标报价与成本价对比的基础。 三、本基价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工业与民用的新建与扩建工程。 四、本基价是按照现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及技术操作规程制定的,是在合理工期内、正常条件下、采用常规的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以及合理的施工组织和机械配置,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所需要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及相应管理费用的消耗量标准,它反映了本市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五、本基价中的工作内容仅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基价中已考虑。 六、本基价中各子目的预算基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和企业管理费(以下简称“管理费”)组成。 七、本基价中人工费的说明和规定: 1.本基价的人工消耗量是以现行《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和《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为基础,并结合本市实际编制的,已考虑了各项目施工操作的基本用工、辅助用工、材料超运距用工及人工幅度差。 2.人工效率按八小时工作制计算。 3.人工单价按工种技术含量不同分为三类:一类工每工日59.20元;二类工每工日47.20元;三类工每工日37.70元。 4.人工单价中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质补贴、职工福利费、生产工人的辅助工资和劳动保护费等。 5.人工费中包含其他人工费,内容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