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 本表一律用电脑打印、钢笔或毛笔填写,字迹要工整,不得涂改。 2. 本表用于资质就位,申请开办和晋升资质等级企业。 3. 企业要如实逐项填报有关情况,如有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4. 本表填列数据均用阿拉伯数字,除万元、%保留一位小数外,其余均为整数。 5. 表六、表七技术经济人员名单应按工程设计、会计、经济、统计系列顺序填写。同系列人员应按高、中、初、员级顺序填写。 6. 表八企业主要技术人员名单按中组以上园林工程师、建筑师、结构工程师、水电工程师顺序填写。 7. 表六、表七、表八、表九、表十及表十一栏目不足者可另附页。 8. 表十一可填写近十年公司承担过的主要园林绿化工程项目。 9. 企业所承担的工程、培育的植物品种或技术开发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国际性奖励的,可填写在企业简历表中。 10.本表所列栏目按有关规定需附证明材料者,资质审查时必须携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