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艺术[1]在中国源远流长,其完整的理论体系早在公元1631年就见诸于明代计成所著《园冶》一书中。该书流入日本,被誉为《夺天工》,可见对其评价之高。“造园”这已专用名词就是由他首先提出的。
在中国文化土壤上孕育出来的园林艺术,同中国的文学、绘画有密切的关系。园林意境这个概念的思想渊源可以追溯到东晋到唐宋年间。当时的文艺思潮是崇尚自然,出现了山水诗、山水画和山水游记。园林创作也发生了转折,从以建筑为主体转向以自然山水为主体;以夸富尚奇转向以文化素养的自然流露为设计园林的指导思想,因而产生了园林意境问题。如东晋简文帝入华林园,对随行的人说:“会心处不必在远,翳然林水,便有濠濮间想”,可以说已领略到园林意境了。
园林意境创始时代的代表人物,如两晋南北朝时期的陶渊明、王羲之、谢灵运、孔稚圭到唐宋时期的王维、柳宗元、白居易、欧阳修等人既是文学家、艺术家,又是园林创作者或风景开发者。陶渊明用“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去体现恬淡的意境。被誉为“诗中有画,画中有诗”的王维所经营的辋川别业,充满了诗情画意。
以后元、明、清的园林创作大师如倪云林、计成、石涛、张涟、李渔等人都集诗、画、园林诸方面高度文艺修养于一身,发展了园林意境创作的传统,力创新意,作出了很大贡献。
在西方,16世纪的意大利、17世纪的法国和18世纪的英国,园林已被认为是一门非常重要的、融各种艺术为一体的荟萃艺术。1638年,法国造园家布阿依索德明主《论园林艺术》问世,他得主要论点是:“如果不加以理化和安排整齐,那么人们所能找到的最完美的东西都是有缺陷的”。17世纪下半叶,法国造园家勒诺特提出,要强迫自然接受均匀的法则,他主持设计的凡尔赛[1]宫苑,利用地势平坦的特点,开辟大片草坪、花坛、河渠,创造宏伟华丽的园林风格,被称为勒诺特风格,西欧各国竞相仿效。著名的德国古典哲学家黑格尔(1770-1831)在他美学著作中说:“园林艺术替精神创造一种环境,一种第二自然。”他认为“园林有两种类型,一类是按绘画原则创造的,一类是按建筑原则造的,因而必须把其中绘画原则和建筑的因素分别清楚”。前者力图模拟大自然,把大自然风景中令人心旷神怡的部分,几种起来,形成完美的整体,这就是园林艺术;后者则用建筑方式来安排自然事物,人们从打自然取来花草树木,就像一个建筑师为了营造宫殿,从自然取来石头、大理石河木材一样,所不同者,花卉树木是有生命的。用建筑方式来安排花草树木、喷泉、水池、道路、雕塑等,这就是园林艺术,本来就允许多种风格的存在,随着东西文化交流,思想感情的沟通,各自的风格都在产生惟妙惟肖的变化,从而使园林艺术更趋于丰富多彩,日新月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