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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绿化景观施工招标

  • 资料大小:72 KB
  • 运行环境:NT/2000/XP/2003/Vista
  • 资料语言:简体中文
  • 资料评级
  • 授权形式:资料共享
  • 更新时间:2012-09-06 21:52
  • 发布作者:游客*
  • 插件情况 无插件,请放心使用
  • 文件类型 RAR
  • 解压密码:civilcn.com
  • 安全检测 瑞星 江民 卡巴斯基 金山
介绍: 本着“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营造人与环境和谐共存特色。本项目位于x南、周东路以西,施工面积约43000平方米。投资概算约为900万元 。 2.2 施工发包内容:绿化种植、园路等及一年绿化养护。 2.3 采用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的方式进行发包。 第三条 工程现场条件 3.1 本工程施工用水、电由招标单位协助施工单位接至现场边缘,施工单位生活、施工过程中必须安装的管、线、计量表具的费用可列入措施费。生活、施工用水、用电量应按规定向业主支付费用。 3.2 进出场道路已畅通,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在施工场地以外的路面上堆放土方或停放机械,中断交通。场内堆土必须保护好原有路面,如有损坏,由施工单位全权负责。并注意协调好与相邻标段、当地单位、当地居民的关系。 3.3 本工程供施工单位使用的场地仅限于施工作业区内,各施工单位的生活区自行解决,需要在作业区搭建临时设施,必须经建设单位同意。 3.4 本工程施工期间的排水、排污,由承包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措施。另外,承包人在施工时须严格遵守有关市容、环境、节能等的规定。施工中,若发生因违反此类规定而被罚款的事件,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3.5投标单位应认真踏勘现场,熟悉施工现场及场内地形、地貌、交通道路等情况,仔细检查场地内现有设施和施工用空间,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投标报价的直接资料,如有需要发生的费用在措施费中单列(无论是否开列费用,招标单位将一律视为投标单位已确认所有现场条件和预计到了可能发生的异常情况),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提出额外的付款或延长竣工日期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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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绿化景观施工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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