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对XX大道、XX路沿街主要建筑、道路交汇路口、局部绿化带和XX大桥实施景观照明改造共183栋建筑物,其中25栋栋标志性建筑物:XXX酒店、县公路局办公楼、XX岭牌坊、XX国际酒店、XX商业广场(沃尔玛)、XX小商品城、XX小商品城对面私人门店、XX公园入口广场、XX新汽车总站、XX协和医院、XX酒店、XXX华侨酒店、XX金星花苑、邮政营业厅、XX商贸城、XX酒店、XX自来水公司办公楼全栋、XX大酒店、XX购物中心、XX商务酒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