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6、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6.1投标人资格条件必须符合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及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要求; 6.2本工程采用前附表所述的资格审查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 7、投标费用 7.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8、勘察现场 8.1 投标人应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8.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8.3 现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前附表。 9、特别提示 9.1 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要求无法响应的(指投标人人员、设备调度困难或不参加投标等)须在收到招标文件 贰 日内通知甲方,否则将取消其后续工程的投标资格。 9.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如发现将取消其投标及评标资格。 二、招 标 文 件 10、招标文件的组成 10.1招标文件的以下内容,以及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他补充修改函件等,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投标须知及前附表 合同条款 计价规范和技术规范 工程量清单(另附) 图纸和技术资料(另附) 投标文件格式 10.2投标人购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2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投标人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后果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1、招标文件的澄清 11.1本工程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的澄清采用下列方式: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和踏勘现场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按前附表中规定的答疑时间和答疑方式及时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若无任何疑问,投标人也应以书面形式在招标答疑时给予确认并传真至招标代理单位。 11.2所有问题的解答,将在3日内以书面方式提供给所有投标人,由此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以修改通知的方式发出; 11.3投标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定已收到澄清纪要,澄清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11.4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疑问的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见前附表。 12、招标文件的修改 12.1在投标截止日期5天前,招标人都可能会以书面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修改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 12.2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修改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通知中写明。 12.3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的修改通知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的修改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