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总图应按上北下南方向绘制。根据场地形状或布局,可向左或右偏转,但不宜超过45°。总图中应绘制指北针或风玫瑰图。 (2)坐标网格应以细实线表示。测量坐标网应画成交叉十字线,坐标代号宜用“X”、“Y”表示;建筑坐标网应画成网格通线,坐标代号宜用“A”、“B”表示。坐标值为负数时,应注“-”号,为正数时,“+”号可省略。 (3)总平面图上有测量和建筑两种坐标系统时,应在附注中注明两种坐标系统的换算公式。 (4)表示建筑物、构筑物位置的坐标,宜注其三个角的坐标,如建筑物、构筑物与坐标轴线平行,可注其对角坐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