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本定额包括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运输、垃圾处理运营、费用和附录共五部分,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管辖范围内的道路、高架路、桥梁、水域及环卫设施的清扫保洁,生活垃圾和粪便的收集、运输、处理等环境卫生作业;不包括应急清扫作业(如各类检查、突击性卫生整治等)以及融入城区的高速公路清扫保洁,也不包括工业垃圾、建筑垃圾和特种垃圾等的收运和处理。其他区域范围也可参照本定额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