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3.1技术标书的编制要求及主要内容: 3.1.1技术标书封面必须使用青岛市统一范本(投标单位自行购买)。目录及正文使用3号仿宋体,A4复印纸打印,每页28行,每行28字,施工进度及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使用A3复印纸、5号宋体。页码从正文编起,使用5号宋体标注于页面底端中间位置,页码不在28行内。目录不编制页码,目录每页28行,目录格式详见封皮内侧。按封面装订孔纵向用白线绳三点一线装订,并在技术标封面内侧指定位置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后密封。技术标书中不得出现有关任何投标人的资料及可以识别的记号,封面不得加盖正副本标识。所有字体不得加粗、加黑,不得使用彩色字体。 违背以上任何一款规定者,技术标视为不合格,按零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