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属市政府令第47号施工限额以下并利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平台发布公告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建议招标人使用本《珠海市小额项目工程招标文件》编制招标文件。 2、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对招标工程的质量等级,除按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提出要求外,工程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人不应提出带有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它条件。 3、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部分,招标人可结合实际情况在确定的内容选项 ‘□’里打出‘√’号;在不需要的内容选项‘□’里不填写;内容选项未尽事宜可在‘其它说明’中表述;其它项目的空格内招标人应具实填写,依法调整、修改;开标、评标程序应与招标人确定的评标、定标方式一致;招标文件其它部分属于规定性条款,招标人不应做文字修改和删减。 4、招标文件内的合同文本,推荐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本文未列入相关内容。 5、招标人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当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的工程量计算规则。 6、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并受其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