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1)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2)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3)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为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4)非江西省水利系统施工企业须持有江西省水利厅办理的有效《信用档案》;(5)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发的有效交易登记证。各投标人必须有自有设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1.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