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工程总承包,指承包人受发包人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含交工验收)等过程的工程承包。 发包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称为发包人的当事人,包括其合法继承人和经许可的受让人。 承包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包括其合法继承人。在本合同中指中信国华国际工程承包有限责任公司和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所组成的联合体。 分包人,指接受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对外分包的部分工程或服务的,并具有相应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发包人代表,指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 监理人,指发包人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 工程总监,指由监理人授权、负责履行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