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报价原则 本标段不指定投标方在编制投标文件时采用何种定额及费率,投标方可根据自身的经验和实力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报价,鼓励投标人按成本价加合理利润提出有竞争性的报价。本标段的工程量清单是招标人在工程初步设计概算基础上提出的,作为投标人报价的依据,投标人不得擅自调整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工程数量、计量单位或自行增减工程量清单的项目,若出现工程量差异,招标人将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调整,并作为评标的因素,严重者将视为重大偏差,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根据自身的经验和实力实事求是地报价,不得哄抬报价或恶性压价。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标所需的所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