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本工程质量缺陷保修期为五年,质量缺陷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工程质量缺陷保修费用及相关的损害赔偿责任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发包人在工程保修期满二年后第14天内,支付保质金额的80%,保修期满后,再将剩余工程质量保修金支付给承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