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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平衡报价的防范和控制

不平衡报价的防范和控制

 

 [摘 要]本文以工程投标报价时低价中标, 最后高价结算的现象为切入点, 阐述了工程投标中不平衡报价产生的原因和表现形式, 通过对投标报价各组成要素的合理浮动区间的分析, 识别不同类型的不平衡报价, 并提出防范不平衡报价的具体措施——报价范围监控法, 为业主的工程投资控制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关键词]工程投标 不平衡报价 工程量清单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实施, 标志着我国工程造价的改革进入了企业自主报价、市场竞争定价的新阶段。在我国传统的定额计价模式下, 投标单位按照法定定额的预算单价和费用标准进行投标报价。而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 业主按照国家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提供工程量清单, 由投标单位自主报价, 通过市场竞争确定中标人。

随着施工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无标底招标, 低价中标模式的推行, 建筑市场的竞争愈演愈烈。由于建设工程的多样性、工程成本计价的复杂性, 评标时难于准确地界定工程成本价, 加之清单合同采用的是验工计价方式, 这决定了招投标双方均承担着各自的风险:: 工程量变化的风险由招标人承担, 所报单价变化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胜,承包商既要维持投标报价的竞争力, 又想获得超额利润, 必会采取各种投标策略尽量降低或转移风险, 其中, 不平衡报价成为一个最为有效的途径。

一、不平衡报价的类型:

不平衡投标报价是在平衡报价的基础上, 通过分项工程中综合费用调整系数大小或者调整合同报价参数, 期望在工程实施中增加合同收益的方法。在招投标实践中主要有以下三类表现形式:

1、 第一类不平衡报价——时间不平衡报价。

该方法是投标单位主要利用承包合同的早期施工、早计量、早支付的进度支付规则, 结合施工进度计划, 通过适当提高先期施工、降低后期施工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 从而获取资金时间价值的方法。这个方法在海外被称为“头重脚轻”配置法, 其核心就是力争内部管理的资金负占用。投标人利用工程量清单与工程进度款支付时间的关系, 调高早收款的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 调低晚收款的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 使得总价保持不变。投标人利用这种前重后轻的不平衡报价方式可尽早收到更多的工程款, 尽管后边的单价可能会赔钱, 但由于先期早已收回了成本, 资金周转的问题已经得到妥善解决, 则应变能力得到提高, 还有适量利息收入, 因此只要能够保证整个项目最终盈利即可。但对业主而言会打乱资金使用计划, 容易发生超支现象, 当工程出现争议时会失去主动权, 难以推动工程, 甚至造成结算困难。

2、第二类不平衡报价——数量不平衡报价。

目前许多工程对工期要求过紧, 图纸还没完全达到施工深度就要招施工单位进场施工, 导致招标使用的工程量跟实际施工的工程量存在很大差异。数量不平衡报价主要是投标单位通过分析图纸、地质资料、计量法则, 加上现场考察以及历史经验来判断其实际工程量与清单工程量是否变化, 如有, 则可根据实际工程数量可能增加或减少来适当调高或降低该清单项目单价, 合理协调相关单价而保持总价平衡, 从而可能在合同履行时获得更多的支付报酬, 具体做法是:

(1) 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增加工程量的项目报高价, 可能减少工程量的项目报低价, 维持投标总报价不变。

(2) 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报低价, 综合合价包干项目报高价,维持投标总报价不变。

(3) 在询标过程中, 若招标人要求降低综合单价, 则工程量大的降幅小, 工程量小的降幅大。

(4) 有些项目没有实际工程量, 业主要求报综合单价, 对没有开列工程量的项目报高价, 列出假定工程量的报适中价格。

3 、第三类不平衡报价——风险不平衡报价。

风险不平衡报价是指投标人利用合同工期长的支付价格调整和不同货币比例支付的规则, 规避通货膨胀和货币贬值等风险因素。工程实施过程充满不确定因素, 这些因素的变化都会引起工程造价变动。投标者经常会利用这些不确定因素, 具体表现为: 通过调高(低) 工程中使用资源较多(少) 的调价系数和权重,或调高(低) 物价上涨较大(稳定或下降) 的资源调价系数和权重, 提高外汇比例(同时甚至降低总报价) 的方法; 也可以通过适当降低材料单价, 协同提高人工、机械台班单价的方法, 进行不平衡报价, 使投标人中标后在合同履行中能规避风险或将风险转嫁给业主, 从而获取收益。

二、不平衡报价的识别。

工程投标报价是一项专业性强, 工作强度大的任务, 出于主观或客观的原因, 每个投标人都可能存在某些报价项目超出合理的浮动区间。因此判别投标总报价是否合理需要综合分析各报价组成要素的主次关系, 科学对待质量与价格之间的辨证关系, 总体评价单价与总价的合理性。工程投标报价由五个层次组成: 人工、材料、机械等资源的消耗量; 所消耗资源的单价; 管理费和利润; 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和综合合价; 总报价。根据报价范围监控法, 不平衡报价的识别可从前四个层次进行分析。

1、 资源消耗量不平衡的识别。

人工是完成工程项目所必须的人工消耗, 以现行定额中的人工消耗量为标准平衡值, 合理的浮动区间为±5%。, 若投标人以周转性材料已摊销完毕为由大幅降低周转性材料的消耗量,也应当判别为超出合理范围。机械台班消耗量是完成工程项目所必须的机械消耗, 定额中的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一般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考虑, 机型会与工程实际情况存在差异, 以现行定额中的机械台班消耗量为标准平衡值, 合理的浮动区间为±10%。资源消耗量若超出合理浮动区间, 并且投标人没有合理解释, 可认为该资源的消耗量报价不合理。

 2、 资源单价不平衡的识别。

人工和机械台班单价以各地造价管理部门定期发布的人工和机械台班单价为标准平衡值, 其中人工单价的合理浮动区间为±5% , 下浮率若超出5% , 将可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由于实际施工中使用的机械的机型和机械效率存在差异, 以及可能出现设备租赁的情况, 机械台班单价差异较大, 合理浮动区间为±15% , 投标人若以机械闲置或机械已折旧完毕为由大幅度降低机械台班单价, 应判别为不合理报价。因品牌、质量、运距、采购量和付款方式的差异, 材料单价差异较大, 其标准平衡值可以是各投标标价的平均值, 也可以是业主事前调查的市场价格, 或是两者的加权平均值, 合理的浮动区间是土建、园建工程为±10% , 市政、装饰工程为±15% , 安装、绿化工程为±20%。

3、 管理费和利润不平衡的识别。

管理费反映了投标人的经营状况和项目部的管理水平, 利润则与投标人的投标策略有关, 在保证现场管理费和财务费用的前提下, 管理费和利润不应受限制。以现行定额规定的管理费和利润费率为标准平衡值, 也是合理浮动区间的上限、下限分别为- 30%和- 100%。

 4 、综合单价和综合合价不平衡的识别。

综合单价和综合合价是资源消耗量、资源单价、管理费和利润的综合反映, 三者的偏差既会叠加, 又会相互抵消。综合单价和综合合价的标准平衡值可以是各投标标价的平均值, 也可以是业主编制的价格, 或是两者的加权平均值, 合理浮动区间是±10%。

三、不平衡报价的后果。

投标单位采用不平衡报价时, 对哪些分项可以调整、哪些分项可能调整以及在多大范围内能够调整等情况已做了充分研究。中标后, 承包商为提高自己的利润率会千方百计将工程造价向其预先设定的方向调整, 造成工程结算造价远远超过中标价,原来的低价中标就变成了高价结算。投标单位获得的这部分额外利润并非是他依靠先进施工技术、管理方法所取得高于社会平均水平的利润, 而是完全借助于报价技巧所获得的。此部分“额外获利”(对业主而言是“额外损失”) , 站在客观公正的角度来说应当是“不当得利”。严重的不平衡报价甚至成为了目前有些建设项目最终投资失控的主要原因之一。

四、不平衡报价的防范。

措施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不确定因素的存在, 难免会发生工程变更, 投标报价往往不是结算价。这给投标人实施不平衡报价带来了机会, 在这种情况难以完全避免的前提下, 业主可通过以下方法防范不平衡报价, 降低不平衡报价带来的风险。

1 、重视招标前期准备工作。

招标图纸是招标人编制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投标报价的重要依据。目前大部分工程在招投标时设计图纸还未满足施工需要, 在施工过程中还会出现大量的补充设计和设计变更, 导致了招标的工程量清单跟实际施工的工程量相差甚远, 虽然使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一般采用固定综合单价, 工程量按实计量的计价模式, 但这也给投标人实施不平衡报价带来了机会。对业主来说, 需要重视招标的前期准备工作, 包括以下几点:(1) 认真审查图纸的设计深度和质量, 避免出现“边设计, 边招标”的情况, 尽可能使用施工图招标, 从源头减少工程变更的出现。(2) 招标人要随时掌握工程涉及的主要材料的价格; 对于特殊的大宗材料, 可提供适中的暂定价格。(3) 在招标文件中, 明确对涉及暂定价格项目的调整方法。(4) 在对投标人的资信状况进行考察时, 应重点关注投标人的经济纠纷情况。(5) 限制不平衡报价中标。在招标文件中, 可以写明对各种不平衡报价的惩罚措施, 譬如: 某项不平衡报价幅度大于某临界值时, 该标书为废标。(6) 重视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 消除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只是参考, 最终要按实际结算的依赖思想, 安排有经验的造价工程师负责该工作, 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避免多算、少算和漏算。

2、 合理设置最高拦标价。

最高拦标价是业主对工程招投标设置的最高报价值, 它一般与招标文件一起发布, 拦标价的设置可分两个层次: 第一是总报价的最高限制, 第二是投标报价各组成部分的最高限制, 包括综合单价、综合合价、管理费、利润、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和消耗量等内容。要有效防范不平衡报价必须在以上两个层次设置最高拦标价, 最高拦标价要体现社会生产力的中上等水平, 价格设置过高就会失去拦标价的意义, 设置过低会影响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实践证明, 合理设置最高拦标价可有效防止投标人围标串标、哄抬标价和不平衡报价等行为的出现。通过测算报价范围控制报价。工程造价和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必须在造价控制方面遵循“量、价分离”的原则, 根据工程经验, 测算各类招投标工程总价和综合单价的上下浮动幅度范围,使报价控制在相对合理的范围内, 维护双方的经济权益。

3 、改进评标办法, 限制不平衡报价中标。

目前, 我国评标定标方法主要有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综合评分法、合理基准价评分法等, 各个评标方法适应不同特征的项目。如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适用于无特殊性专业要求的一般招标项目的评标; 合理基准价评分法(无标底)适用于投标人大于等于7 个、无特殊专业要求的一般投标项目;综合评分法适用于施工技术难度大且施工方案的竞争性较强的招标项目。招标人应根据项目特征制定相应的评标规则, 这样对不平衡报价能够起到很好的预控作用。招标代理机构要注重评标前的回标分析, 科学计算各报价组成因素的标准平衡值, 为评标人判断不平衡报价提供依据, 制定相应的评分方法, 对严重偏离标准平衡值的项目要进行惩罚性扣分, 限制使用不平衡报价的投标人中标。通过询标排除不平衡报价隐患。评标时, 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应及时做好对中标候选人商务标的询标, 对商务标中含糊不清的问题, 应以书面澄清或承诺, 以消除隐患。

4、 完善施工合同条款。

若施工过程出现了某些项目工程量变更过大, 会给业主在资金使用计划和投资控制方面带来风险, 因此需要在施工合同条款中防范这方面的风险, 通过合同条款回避可能出现的风险。一方面可以规定清单分项工程变更过大时, 应对该分项的综合单价重新组价, 同时明确相应的组价方法, 以消除双方可能因此产生的不公平额外支付; 另一方面可以根据中标人报价不平衡的程度而加大其履约担保的额度。对涉及造价调整的变更, 监理、业主、施工企业均应按统一的变更办理审核程序, 层层把关,按合同规定及时核算。

5、 建立评标专家库,建立经验丰富、公正敬业、素质高的评标专家库进行预控。

以往, 在县城和一些小城市招投标活动中, 由于其专家库中专家数量和水平都无法与省级相比, 专家腐败现象也时有发生, 包括不平衡报价在内的各种风险根本无法有效防范, 建议建立统一的省级专家库, 提高专家执业水平。

五、结论:

如果招标人不能及时准确地识别和防范投标人的不平衡报价, 必将导致低价中标, 高价结算, 或者高价索赔, 经济损失不堪设想。因此, 研究投标人不平衡报价的类型, 探讨识别投标人不平衡报价的特征, 制定有效的防范对策, 这样既可保护招标人和其他正当投标人的利益, 也有利于选出信誉好, 实力强的施工单位, 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合理低价中标。这既代表着我国工程计价技术取得了重大的进步, 同时也为投标单位采用不平衡报价提供了应用空间和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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