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的合同价款为300万元,施工合同规定预付备料款为合同价款的25%。主要材料和结构件费用为合同价款的62.5%,尾款5%。每月实际完成计量工程款和追加合同价款总额如表所示
表 某工程逐月完成计量工程款和追加合同价款总额
月份 |
1月 |
2月 |
3月 |
4月 |
5月 |
6月 |
追加合同价款总额 |
完成计量工程款(万元) |
20 |
50 |
70 |
75 |
60 |
25 |
30 |
求预付工程款、每月结算工程款、竣工结算工程款各为多少(为方便计算,追加合同价款列入竣工结算时处理)?
解:预付工程款=300*25%=75(万元)
起扣点=300-75/62.5%=180(万元)
即当累计结算工程款为180万元时,开始抵扣备料款。
此时,未完成工程为120万元,所需要主要材料费为120*62.5%=75万元,与预付备料款相等。
1月份结算工程款为20万元,累计结算额为20万元
2月份结算工程款为50万元,累计结算额为70万元
3月份结算工程款为70万元,累计结算额为140万元
4月份结算工程款为75万元,累计结算额为215万元,超180万元35万元,所以从4月份的35万元工程款中扣预付备料款,因此4月份结算工程款为75-35*62.5%=53.125(万元),累计结算额为193.125万元
5月份结算工程款为60万元,累计结算额为60-60*62.5%=22.5万元
6月份结算工程款为25万元,累计结算额为25-25*62.5%=9.375万元
扣尾款330*5%=16.5万元。
6月份实际结算款为9.375+30-16.5=22.875(万元)
某业主与承包商签定了某建筑安装工程项目总包施工合同。承包范围包括土建工程和水、电、通风建筑设备安装工程,合同总价为4800万元。工期为2年,第一年已完成2600万元,第二年应完成2200万元,承包合同规定如下。
1、业主应向承包商支付当年合同价25%的预付工程款。
2、预付工程款应从未施工工程尚需的主要材料及构配件价值相当于预付工程款时起扣,每月以抵充工程款的方式陆续回收。主要材料费比例按62.5%考虑。
3、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承包合同总价的3%,经双方协商,业主从每月承包商的工程款中按3%的比例扣留。在保修期满后,保修金及保修金利息扣除已支出费用后的剩余部分退还给承包商。
4、当承包商每月实际完成的建安工作量少于计划完成建安工作量的10%以上(含10%)时业主可按5%的比例扣留工程款,在工程竣工结算时,将扣留工程款退还给承包商。
5、除设计变更和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外,合同总价不进行调整。
6、由业主直接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应在发生当月的工程款中扣回其费用。
经业主的工程师代表签字的承包商在第2年各月计划和实际完成的建安工作量以及业主直接提供的材料、设备价值如表所示
表 工程结算数据 单位:万元
月份 |
1-6 |
7 |
8 |
9 |
10 |
11 |
12 |
计划完成建安工程量 |
1100 |
200 |
200 |
200 |
190 |
190 |
120 |
实际完成建安工程量 |
1110 |
180 |
210 |
205 |
195 |
180 |
120 |
业主直供材料设备的价值 |
90.56 |
35.5 |
24.4 |
10.5 |
21 |
10.5 |
5.5 |
问题:
1、预付工程款是多少?
2、预付工程款从几月份开始起扣?
3、1~6月以及其他各月工程师代表应签证的工程款是多少?应签发付款凭证金额是多少?
4、竣工结算时,工程师代表应签发付款凭证金额是多少?
解:
问题一:预付工程款2200*25%=550万元
问题二:起扣点=2200-550/62.5%=1320万元,在8月份起扣,因为8月份累计实际完成的建安工程量为1110+180+210=1500>起扣点1320万元
问题三:
1-6月份应签证的工程款为1100*(1-3%)=1067万元,
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为1067-90.56=976.44万元
7月份200-200*10%=180,实际完成的建安工作量少于计划完成建安工作量的10%以上(含10%)
应签证的工程款为180*(1-3%-5%)=165.6万元,
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为165.6-35.5=130.1万元
8月份实际完成的建安工作量多于计划完成建安工作量的10%以上(含10%),
应签证的工程款为210*(1-3%)=203.7万元,
应扣的工程款为1500-1320=180*62.5%=112.5万元,
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为203.7-24.4-112.5=66.8万元
9月份实际完成的建安工作量多于计划完成建安工作量,但在10%以内,
应签证的工程款为205*(1-3%)=198.85万元,
应扣的工程款为205*62.5%=128.125万元,
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为198.85-10.5-128.125=60.225万元
10月份实际完成的建安工作量多于计划完成建安工作量,但在10%以内,
应签证的工程款为195*(1-3%)=189.15万元,
应扣的工程款为195*62.5%=121.875万元,
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为189.15-21-121.875=46.275万元
11月份190-190*10%=171,实际完成的建安工作量少于计划完成建安工作量,但在10%以内,
应签证的工程款为180*(1-3%)=174.6万元,
应扣的工程款为180*62.5%=112.5万元,
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为174.6-112.5-10.5=51.6万元
12月份应签证的工程款为120*(1-3%)=116.4万元,
应扣的工程款为120*62.5%=75万元,
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为116.4-75-5.5=35.9万元
问题四:
竣工结算时,工程师代表应签发付款金额为180*5%=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