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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预算定额及造价管理制度的探讨

通过对我国概预算定额管理体制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总结了存在的问题,分析了产生问题的原因,对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的改革提出了一些参考建议,还分析了工程造价管理信息系统建立。

  新中国成立后,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用好有限的建设资金,引进了当时苏联的概预算定额管理制度,同时也为新组建的国营建筑施工企业建立了企业管理制度,并且成立了相应的管理组织。文化大革命期间概预算定额管理工作遭到严重破坏,概预算和定额管理机构被撤销,预算人员改行,大量基础资料被销毁,定额被说成是“管、卡、压”的工具,造成设计无概算、施工无预算、竣工无决算。1990年成立了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从而为工程造价管理改革以及推动建筑业改革起到了促进作用。从20世纪90年代初至今,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和经济结构的调整,计划经济的内在弊端逐步暴露出来,传统的概预算定额管理实际上是用来对工程造价实行行政指令的直接管理,遏制了竞争,抑制了生产者和经营者的积极性与创造性。

  基于上述历史发展与现实状况,本文对概预算定额及造价管理制度进行一些探讨,以期为我国建筑企业转换经济经营机制,提高经济效益,实现经营与发展良性循环做一些理论参考。

概预算定额管理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概预算定额管理是在20世纪50年代为适应计划经济要求建立的。其基本特点是对建筑工程造价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即由政府部门对建筑工程所需人工、材料、机械设备消耗数量、单价以及管理费提取等制定统一的定额标准,以此计算、控制工程造价。这种造价管理体制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曾起过一定的作用。但随着改革开放和商品经济的发展,已暴露出种种弊端,我国虽对其进行过一系列的改革和调整,但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原有的管理体制。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加快,中国经济日益深刻地融入全球市场,在我国的跨国公司和跨国项目越来越多,我国的许多项目要通过国际招标、咨询或BOT(Build-Operate-Transfer建造一运营一转移)方式运作。同时,我国企业走出国门在海外投资和经营的项目也在增加。特别是我国加入WTOCWorldTradeOrganization)之后,我国的行业壁垒下降,国内市场国际化,国内外市场全面融合,外国企业必然利用其在资本、技术、管理、人才、服务等方面的优势,挤占我国国内市场,尤其是工程总承包市场。在这种情况下原有的造价管理体制更加阻碍了我国建筑业乃至国民经济的发展,具体来说存在的问题和产生的原因。
  (1)政府的行政干预过多。
  概预算定额管理是我国政府对基本建设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政府在概预算定额管理中既是宏观管理主体,也是政府投资项目的微观管理主体,概预算定额管理始终是我国各级政府经济工作的重要内容。我国政府有一个十分严密的组织系统对工程造价进行管理,设置了多层管理机构,并规定了管理权限和职责范围。
  在计划经济时期,政府对建筑产品的价格实行直接控制和干预,这在计划经济的体制下,对严格控制工程造价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从目前我国市场经济的要求去看,政府干预仍然过多,层层管理,很多方面统的过死,如定额、取费、人工、材料、施工机械价格管理等,使工程造价难以按市场经济规律去运行,实现其最终目标,价格随行就市。
  (2)定额基价管理仍没摆脱计划价格的束缚
  长期以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工程造价一直是以定额所给的消耗量与定额基价为依据确定的。定额基价中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却是按一定标准和方法制定的,并具有法令性,各有关部门都必须执行。定额基价一般一经确定,几年不动,这种价格管理方式,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对稳定工程造价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建立,建筑业市场、建材市场、劳动力市场、施工机械租赁市场的相继开放,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价格必然随市场供求状况而发生变化。近几年来,为适应这种变化,对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也相应有所上调,这种调整至今没能跳出计划管理方式的圈子,仍按原有封闭式、指令性管理方式进行确定,价格不随市场变动,这明显的违背了市场经济运行规律,使工程造价严重背离其实际价值,必然产生“死价格”与“活市场”的矛盾。
  (3)取费标准不符合市场经济运行要求
  概预算定额管理按施工企业隶属关系、所有制形式、资质等级划分的方法进行,使施工企业之间并不在同一起跑线上开展公平竞争,由此引发的取费高的企业,将承包工程转包,从中赚取费率差以及外地和本地小的施工队,挂上国管理方式,仍为其主管部门事先规定好的指令性费率。显而易见,这种取费方法,仍不能适应市场经济运行的要求,不利于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开展真正意义上的公平竞争。
  (4)计价方法过于复杂,工程造价管理从业人员综合能力低下。
  概预算定额管理是通过按施工图纸计算各分部分项工程数量,然后套预算定额、计算各分部分项工程直接费,再计算单位工程直接费、按有关规定计取间接费、计划利润、税金等步骤逐步完成的。在整个工程造价计算过程中,工程量计算量大而繁琐,费用计算项目多又复杂,计算基数常因费用种类不同而变化,从计算程序看,各省、市、自治区、专业部也不统一,工程造价计算费时费工,又易出现错误,影响工程造价的准确性。

完善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的对策与措施

  工程造价管理按市场经济运行规律去改革,已经不容质疑,这也是今后工程造价改革的总目标。因此,对工程造价的改革应同其它经济改革一样,必须打破传统计划经济的框子,站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的角度,客观的去设计和改革。但是,工程这个产品不同于其他一般生产产品,是一种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特殊商品,从某种意义上讲,工程造价管理的改革比其它方面的经济改革更为复杂、更为艰难。因此,对工程造价的管理改革应当是由终极目标和近期目标所构成,并应分步实施,而不能设想一步到位。作为近期改革目标,从当前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结合所存在的问题重点进行以下几个方面的改革,为实现工程造价改革终极目标创造条件。

  (1)转变政府职能,减少行政干预,加快企业经营机制转换;量价分离,制订基础定额,使计划价格为指导价格。
  要实现工程造价全面放开,由市场定价,必须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减少行政干预,政府及主管部门要从微观管理转向宏观调控,变原有的直接控制为间接管理,如建立指导性取费标准、发布人工、材料价格信息等,要在国家对工程造价实行宏观调控下,给企业一定的定价自主权,使企业发挥其主导作用,为工程造价市场化提供良好的外界条件。同时,加快企业经营机制转换,使建筑企业在市场经济的激烈竞争中,真正具有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能力。
  改革工程造价管理,还要实行量价分离。所谓量价分离,就是将目前的定额消耗量与定额基价分离开,定额只作为严格控制工程消耗量的标准,对定额基价则实行动态管理,由计划价格改为指导价格,从而缩小工程造价与其实际价格背离的距离,解决目前存在的“死价格”与“活市场”的矛盾。
  (2)放开部分取费费率,变固定取费为竞争取费;提高企业利润率,变计划利润为竞争利润。
  在取费方面,应该改变目前部分地区仍由主管部门按企业所有制性质、隶属关系、资质等级制定取费标准及部分地区按工程性质、类别取费的办法,将取费及费率标准放开,由建筑企业根据自身实力、经营管理水平、技术水平、装备情况和当时市场情况综合考虑,自行确定费率,使不同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开展真正的公平竞争,一方面可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也可使经营好、技术水平实力强、装备好等建筑企业发挥优势。为避免现阶段取费完全放开后,由于条件不成熟、管理跟不上而出现问题,目前可先将部分取费标准放开,对没开放的取费项目,可由国家和主管部门对其实施一定幅度的限制,使竞争费逐步到位、健康发展,为放开取费打好基础。
  (3)加强人才培养,提高管理水平,为工程造价管理走上市场经济轨道创造基础条件。
  实行工程造价管理改革,需要一批与此相适应的人才队伍,这支队伍应具有多方面的专业知识,即要懂设计、施工,又要有一定的经济、金融、税务、法律及计算机业务知识。从我国目前现有建筑产品价格管理专业人员队伍来看,大多数人员都习惯于原有计划经济下的计价和管理方法,业务知识面较为单一,这与改革要求相差较大。因此,要实现工程造价管理改革,人才是当务之急。这就需要有关部门尽快采取措施,以各种方式培养适应需要的专业人员,如举办各种培训班。同时,应注意培养一些高级专业人才,以适应管理工作需要。要大力采用和推广计算机进入工程造价管理系统,提高管理手段,使工程造价管理实现科学化,先进化。
  (4)解决国内大多数具有垄断地位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政企不分、责任有限的状况,国家应尽快要求各类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脱钩改制。
  国家有关部门应该规定严格的改制时间表,要求所有咨询企业一律与其主管部门脱钩,与境内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一个起跑线上竞争,在竞争中壮大自己,提高竞争力。另外,需要尽快培育和发展行业协会。脱钩改制后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多数属于无主管企业,对自身建设和提高的要求十分迫切,对市场和市场秩序更加关注。他们希望建立行业自律管理制度和行业中介组织,加强业务交流,并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5)加大工程造价信息化发展力度
  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化是一个长期过程,涉及行业多、技术复杂、过程长,应本着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务求实效的原则,从实际出发,由点到面,从易到难,从简单到复杂,循序渐进地开展信息化工作。
  工程造价管理,其核心内容是对工程各阶段对应的造价合理确定与有效控制。而控制决策是否科学合理,则需要大量切实可靠的信息。因此建立准确、方便、快捷且符合国际惯例的工程造价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的远程实时在线互动,形成以政府、建筑企业、咨询业、个人、民间组织等多方面积极收集、整理、发布造价信息的行业制度显得尤为重要。其中政府主要发布总体性、全局性的工程造价信息,通过制度建设使造价信息积累制度逐渐法制化;民间组织主要针对相关资源市场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并收集各种建设工程造价资料,同时根据大量的已完工的工程数据,得出成本估算和造价指数,进行全方位分析,为政府和社会投资或参与建设项目各方提供分析预测的全方位信息服务体系。通过民间组织参与,扩大造价信息的基础来源,使工程造价资料扩充到建设领域的相关行业。


  我国工程造价管理还存在着很多问题,概预算定额管理已经不能适应今天市场经济的需要,当然,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模式己经确立,工程造价管理作为我国投资体系的一部分,其改革也应同其他方面的改革一样,必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的要求。
  本文首先对概预算定额管理存在问题进行详细分析,主要针对我国造价管理体制改革缓慢、价格机制不合理、限制建筑企业发展的障碍、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不完善以及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化建设所面临的问题,结合我国具体实际情况,从我国工程造价管理体制改革、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发展和工程造价信息化建设等三方面入手,针对各领域存在的问题,提出改革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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